1元的“空气净化费”为何收得理直气壮?

15.12.2015  10:58
原标题:1元的“空气净化费”为何收得理直气壮?

  去饭店用餐,竟被餐厅收取1元钱“空气净化费”。13日,江苏省张家港市物价局透露,该市一家餐厅违规收费被警示。(12月14日《京华时报》)

  这几年,无论是餐具消毒费,还是“空气净化费”,早已不新鲜了。尽管这些收费名不正言不顺,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通,但就算是陷入了“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不堪境遇,可一些商家却依然如故。追根溯源,虽说“被消费”很无奈,但由于是冲着饕餮大餐而来,也只能窝火式地忍着;尽管有些消费者嘴上说投诉,但实际利益损失不大,且怕麻烦、图省事,而宁做“待宰的羔羊”,商家摸清了路数,自然就不怕。何况对整个行业来讲,此类规定已成为行业免责或非正当获利的“惯例”而受到庇护。

  “空气净化费” 不过是巧立名目变相收费的一件小马甲而已。毫不讳言,有多少变相收费,就有多少荒唐的名目和理由。值得注意的是,认定“空气净化费” 之违规,并不需要多么锐利的眼力,然而连消费者都明白的事,为什么监管部门总是“后知后觉”呢?一方面,因人力、时间、取证等限制,在查处方面往往“高举轻放”,“法不责众”的语境下常常放任自流,就会使得商家有恃无恐。另一方面,有些条款涉及整个行业的整体利益,职能部门在行业“潜规则”面前缺乏执法“底气”,从而使变相收费得到纵容。

  一言以蔽之,“空气净化费” 恰恰暴露出当下监管机制和行业自律机制的漏洞。这不仅需要消费者权利意识的觉醒,并敢于不屈不挠地讨“说法”,更需要完善法律法规,强化监管执法,让形形色色的“霸王”在法律面前“失声”。基于此,在叫停“空气净化费”之余,亦应“宜将剩勇追穷寇”。如此到位了,商家霸权的“思维定势”才会改变,欺客的“行为模式”就能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