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突发环境事件330起
环境保护部日前通报2015年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2015年,全国共发生突发环境事件330起,较2014年减少141起,其中重大事件3起,较大事件5起,一般事件322起。环保部还公布了3起重大事件的处置情况。
2015年3月26日,河北省新河县城区西北部的供水管网末端受到污染,导致附近企业81名职工身体不适,部分地区停水。经调查,万象生化制品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进入城区供水管网,造成管网末端自来水污染。新河县政府关停取缔了万象生化制品有限公司,对新河县供水公司、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的7名有关责任人分别给予撤职、开除、行政记过或行政警告等处分。
2015年10月21日凌晨2时左右,当一罐车运输化工废液向山东省章丘市普集镇上皋村已废弃的明皋2号煤矿井内倾倒时,导致4人中毒死亡。公安机关查明,犯罪分子张林德、陈继新租赁已废弃的煤矿井院落,收集、倾倒危险废物,淄博桓台山东金诚重油化工有限公司、济宁泗水山东万达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与该团伙进行非法转运危险废物的交易,依法刑事处理25名犯罪嫌疑人。目前,尚有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山东省环保厅对5家涉案企业挂牌督办,实施顶格经济处罚。环境保护部启动了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程序,下一步将根据事件处置情况,依法提请环境公益诉讼,追究相关企业的责任并赔偿环境损失。
2015年11月23日21时左右,位于陇南市西和县的甘肃陇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尾矿库溢流井破裂,导致大量尾矿浆泄漏,造成甘肃境内太石河约23公里河段、甘肃和陕西境内西汉水约125公里河段、陕西和四川境内嘉陵江约196公里河段的水体锑浓度超标。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甘陕川三省迅速启动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至2016年1月28日,太石河、西汉水和嘉陵江受污染河段全部实现水体锑浓度稳定达标。目前,调查工作还在进行中,待调查工作全部完成后,将及时公布调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