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消防局窝案行贿方昨过堂 为通过验收行贿还送“过节费”

03.04.2015  12:55

  深圳市消防局官员受贿窝案2日又有新进展,该案的其他当事人——涉嫌向官员们行贿的单位和个人受审。行贿人马某军当庭认罪,并表示非常后悔。马某军称自己在接受检察机关调查时,主动交待了所有受贿人,有自首情节,希望能得到法庭从宽处理,但检方认为其行为不属于自首。

  被告单位深圳市永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诉讼代表人何某峰是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告人马某军系该公司副总经理及项目经理。

  检方指控称,被告人马某军主要负责消防工程的施工、申报验收等工作。2011年6月,被告人马某军为使东海商务中心二期公寓消防工程验收顺利过关,于2013年六七月,分别向深圳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支队建审处处长朱某添(另案处理)行贿5万元;向建审处副处长李某亮(另案处理)行贿1万元;向建审处工程验收科科长余某然(另案处理)行贿5万元;向建审处工程验收科副科长杨某城(另案处理)行贿5万元。该消防工程于2013年9月顺利通过消防验收。

  2013年底,马某军再次向朱某添行贿2万元,向李某亮行贿1万元,向杨某城行贿2万元。

  另查明,马某军分别于2012年中秋、2013年春节、2013年中秋分三次送给朱某添合共3万元“过节费”;于2013年春节送给李某亮1万元“过节费”。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戴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