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网购商家未兑现"立减50元"优惠 获赔偿1.5万

15.03.2016  10:44

  如果网店搞活动,说好下单立减50元,付款时却没减,你会选择退货还是找卖家索要补偿?近日,南京六合法院就判决了这样一起案件,市民小刘获得近1.5万元的赔偿。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在网购中,遇到卖家承诺的优惠没兑现、晚发货这样的情况,消费者也可以打官司维权。不过律师提醒,要注意保全证据。

  案例1

  下单没减50元

  索赔拿到1万5

  去年6月17日,某网上商城搞活动,原价5499元的电脑,促销价4999元。店家还称,下单再立减50元。市民小刘下单购买并付了款,但他仔细一看,付款价格仍是4999元。他联系客服,对方解释是系统故障。他认为这是欺诈,于是告上了法院。

  商家的解释是,他们当时与小刘沟通过,愿退钱,并补偿他一些代金券。对此小刘称,店家只愿意给50元代金券,他不想要。

  起诉前,小刘已经退了货。但他觉得店家还应该赔偿。

  六合法院审理认为,店家声称“系统故障”,但并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他们没有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此前的价格承诺,属价格欺诈行为。小刘要求店家给予电脑售价的三倍赔偿,符合法律规定。前不久,法院作出判决,支持小刘的诉讼请求,电商要赔偿小刘近1.5万元。

  案例2

  发货晚了几小时

  卖家被判赔800元

  南京市民王先生网上下单后,卖家因没有及时发货被告上了法庭。

  王先生在一家网店买了79根金条,单价2650元。凌晨下单后他支付了20多万元的总价款。直到3天后的下午近4点,店家才将这些金条交给快递公司。王先生认为他们延迟发货,当天下午4点多,提出退款申请。后来金条退回给店家,20多万货款退到王先生账户。

  王先生以店家延迟发货、妨害他的购买权益为由打起官司,案件在建邺法院审理。

  由于这家网店所在的电商平台规定,除特殊商品外,店家必须在买家付款后72小时内发货,延迟发货则要承担违约金,并以积分的形式支付。因此,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最终判决卖家赔偿800元,以80000积分的形式支付给王先生。

  案例3

  进口食品没中文标签

  买家获十倍赔偿

  2014年10月,季女士通过某电商买了2000多元的荷兰奶粉、美国饼干等进口食品。收到货后,她发现食品包装上并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贴中文标签。她认为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于是把食品商家告上法院。

  食品公司称,所有的进口食品都是通过国外直邮与保税区发货的,质量都可以保证,还出具了报关单和进货证明。

  季女士拿出了两个没有拆封的包裹,其中一个快递单号显示为虚假单号,实际物流信息并不存在。因此对于商家出具的报关单,她认为不能说明食品是同一批次。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进口食品的包装中应有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书。没有中文标志,就不应该在国内销售。最终,法院判决商家退款,并支付十倍赔偿金。

  律师提醒

  网购维权

  要注意保全证据

  有多年维权打假经验的杨启帆认为,网购平台及商家的行为存在欺诈,或者商品存在质量问题,都可以合理维权。同时他也提醒,在维权过程中,保存好证据非常重要,购买贵重或易损坏的物品时,最好能够先开箱验货再签收,或者在拆快递的时候录制开箱视频,以备不时之需。

  此外,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严国亚告诉记者,消费者在网购的时候,要持续关注网购的支付和发货情况。收到网购商品后,要当面验货,产品有问题要及时提出来。如果收到商品后,才发现问题,要及时跟网购的第三方平台联系投诉。如果最后维权不得不进入诉讼程序,消费者则需要有证据保全意识,提前进行各种证据的收集保全。支付、发货、收货甚至是平台投诉等证据要好好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