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率上升16.4% 广东“民告官”真的不难了?

10.05.2016  14:07

新修订行政诉讼法实施刚好满一年,“民告官”立案不难了吗,存在什么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今年对行政诉讼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即日就此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这一次执法检查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的重磅监督项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领衔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分赴10个地市,历时两个月,检查结果将向社会公布。昨日的汇报会上,副省长李春生、省法院院长龚稼立、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以及9个政府厅局部门负责人出席汇报会。

立案难较好解决 当场立案率六成

行政审判实践中有三难,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首当其冲是立案难。2015年5月1日新修订实施的行政诉讼法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了立案登记制度。这一改变带来一系列变化。省法院院长龚稼立汇报,全省法院行政案件周期大幅度缩减,当场立案率达到66.3%,比新法实施前一年上升了16.4个百分点。

新法实施一年来(即2015年5月1日至今年4月30日),全省法院共新收行政一审案件15462件,比新法实施前一年度增长11.42%。其中省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2755件,比实施前增长152.29%。行政案件“立案难”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一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3991件,同比增长13.66%,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4 .83%。不断提高行政案件审判水平,经省法院审理后当事人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的案件,没有一件被改判或发回重审。

行政复议维持率下降 纠错率提高

过去复议机关“维持原判”不用做被告,维持率高居不下。新法施行后,“维持”也要做被告,要当共同被告。新法新规定带来了新变化。“近一年来行政机关行政应诉案件的胜诉率上升,而行政复议的维持率下降,纠错率提高了。”副省长李春生在汇报中指出,2015年在全省行政诉讼案件大幅增长的情况下,已审结行政诉讼案件胜诉率为69.20%,比上年同期增长了近6个百分点,表明行政行为规范化程度得到明显提高。

这些案件发生地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的珠三角地区,特别是广州、深圳、佛山三市的行政应诉案件总量占全省案件总量的56.59%;案件类型仍然集中在公安、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土地权属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领域;行政争议仍集中发生在基层政府部门,被告是市政府部门及县级政府部门的案件数量,占一审行政应诉案件总数的57.22%。

以权压法”现象依然存在

省法院院长龚稼立介绍,省法院严格执法,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2015年,全省法院对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依法确认违法,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依法确认违法或者责令限期履行,对行政机关侵权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赔偿,共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2344件,行政机关败诉率为17.97%。

过去告官不见官的现象不少。新法实施后也有了改变。李春生介绍,各地、各部门行政机关负责人对出庭应诉的重视程度和出庭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2015年,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数量为1100件,与2014年相比增加了650件,增幅超过144%。目前正在草拟《广东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规定》,拟对全省行政机关的行政应诉工作进行规范。

李春生指出,广东省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比如不依法决策、“以权压法”的现象依然存在;政府职能履行缺位、错位、越位现象时有发生;行政执法不规范、不文明、不公正等现象还未全面杜绝,等等。

此外,龚稼立在汇报中称,我省行政审判工作司法环境越来越好,但仍有一些问题:有的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对待行政诉讼,一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积极性不高,不愿意接受败诉结果;一些基层行政机关遇到“棘手”的环境治理、违建拆除等问题,往往工作方式简单,不尊重群众诉权,甚至不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