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登记制实施首月 广州“民告官”案总数不增反降
立案登记制实施首月 广州“民告官”案总数不增反降
来源:南方日报
作为司法改革核心措施之一,立案登记制自5月1日起正式实施,至今已逾一个月。对于广东省案件增长变化,省内各级法院展开了自查。
1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广州地区的调查结果。数据显示,广州法院立案数量同比增长13.3%,当场登记立案率超九成。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10日发布消息,全国法院一个月来登记立案113.2万件,同比增长29%,其中,和预期相吻合,行政案件平均同比增长221%,然而在广州地区,“民告官”案平均数同比却不增反降,下降了3.27%。
“立案登记制实施以后,立案难就不应该是问题。”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徐跃表示,立案登记制度在广州地区已呈现出有一定规律的趋势。
案件小幅增长 总量不容小觑
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据介绍,自今年5月1日立案登记制实施之日起,广州全市法院一个月以来共接收起诉材料17151件,当场登记立案16120件,当场登记立案率93.99%,立案数较去年同期增长13.3%。
当场登记立案的案件中,民事案件9601件,行政案件355件,执行案件6162件。
数据显示,5月份,广州市内各区登记立案数排在前位的分别是天河法院、越秀法院、白云法院,立案数分别为3818件、2289件、1736件。全市有6家法院登记立案数较去年同期增长超过20%。
5月4日,新规实施的首个工作日,南方日报记者曾在广州市内各区法院立案庭进行走访。11日,记者再次走访了解到,广州市两级法院采取增设窗口、增配人力、增加场地等方式,及时处理当日提交的立案登记申请。
天河区法院副院长蒋伟表示,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对法院工作带来了立案工作量大幅增加、案多人少矛盾加剧等影响。
徐跃表示,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总体上广州市法院立案窗口接待有序,程序规范,秩序良好,态势平稳。与同期对比的数字可以概况为:小幅增长,但总量不容小觑。
同比增幅最大的是执行案件
据了解,与此前的预期不同,根据案件类型不同,立案过程也有不同程度变化。
此前,学界和法院系统普遍认为,行政诉讼,也就是通常所讲的“民告官”案将大幅增长。
新规实施首月,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全国数据显示,行政案件同比增幅最大,同比增长221%。
而相应的数据在广州则呈现出不同的态势。
从案件类型看,广州全市同比增幅最大的是执行案件,同比增长27.76%。民事案件同比增长5.38%,其中,借款合同、产品责任、民间借贷和劳动争议四类涉民生较强的案件增长较多。此外,与全国平均增幅221%相比,广州地区行政案件较去年同期小幅下降,同比降低3.27%。
据一直在关注立案登记改革的学者分析,“民告官”案件的大幅增长是意料之中的事情,“整个社会法治环境、法治理念都在进一步完善,老百姓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在不断上升;目前推进的司法改革在努力拓宽老百姓维权的渠道,打通老百姓维权的障碍,畅通‘民告官’的入口”。
而对于广州行政诉讼案件同比下降,南方日报记者经过细致调查了解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案件仍然有107%的增幅,但由于广州各区法院的行政诉讼案件总数同比大幅下降,拉低了平均数值。具体下降幅度大的法院包括:花都区法院下降65.71%,南沙区法院下降44%。
对此与众不同的数据结果,徐跃表示:“执行案件立案的大幅增长,是基于去年广州结案数猛增的基础上的。因此这一数字变化实际和新规实施无关。”
至于民告官案件与全国的数据相差较大,徐跃认为,这一数值是短期的,还有待进一步观察。但目前来看,也能够表明一些问题。首先是广州地区的案件没有出现诉讼潮,整体态势平稳。其次,广州法院之前对于民告官案件的立案工作就非常重视。最后,广州中院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包括各省直机关和广州各市直机关,而广州地区的法治环境也在全国排在前列。
广州市中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如今立案的门槛降低了,但是在审理期间发现了原告存在问题,驳回的比率就可能会有所提高。(刘冠南)
(责任编辑:杜淑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