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加速提质急需人才(现场)

11.03.2015  16:21

立法人才对立法质量具有决定性作用,但是目前立法人才的结构分布极不平衡,建议全国人大开展相关方面的培训工作,将人才培养作为一项长期而又紧迫的任务积极推进。” 3月9日,广东代表团召开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对于设区的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如何保障地方立法质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代表忧心忡忡。

黄龙云谈道,广东将结合实际,在地方立法实践中认真贯彻落实修正案草案精神。“但要落地有声,还得靠优秀的立法人才。”黄龙云话锋一转,“目前法学教育存在与立法不相适应的问题,仅强调培养学生的法官式或律师式思维的诉讼性人才教育模式,与立法所需要的培养具有公众政策考量的决策型立法人才的教育模式存在着差异,希望能进一步加强立法学科建设,为地方立法提供强大的人才资源支持。

关于推进地方立法加速提质,黄龙云表示,将进一步围绕常委会立法和监督议题,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推进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向代表通报重要情况和征求意见的常态化,推动“一府两院”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