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立法机构通过修订案 从严把关陆资赴台

30.10.2014  11:57

  中新网10月30日电 据台湾《旺报》报道,继台湾从严禁止高阶公务人员赴大陆进修后,台当局“立法院”经济委员会29日无异议通过“大陆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修订案,从严把关陆资来台。

  该办法原本属于行政命令阶段,依相关规定只需送“立法院”备查,主管机关“经济部”已在2013年11月颁布,不过,“立法院”随后将备查改为审查。29日经济委员会审查通过后,随即送交院会。

  该办法第8条规定,大陆资本投资人可投资的类别项目、限额及投资比率,由主管机关会商各事业主管机关拟定,报“行政院”核定。修订案新增第2项,原意是配合示范区推动计划,研拟在台湾安全无虞情况下,可放宽陆资投资限制,投资服务业比照世界贸易组织(WTO)待遇。

  由于目前两岸服贸协议尚未通过生效,外界质疑先放宽大陆资本在示范区投资限制,有偷跑之嫌,因此“立法院”经委会决议先删除第8条第2项,并通过第9、11条条文。

  第9项规定,投资许可申请相关办法,新增第4项,规定陆资转让其投资也需经主管机关申请许可;第11项规定财务报表送主管机关备查的门坎与相关规定,原为实收资本额新台币8000万以上的陆资企业,修订后门坎调高为实收资本额新台币3000万。

  值得注意,除了从严修订陆资来台门坎,原本规划配合服贸通过大幅松绑陆资来台,但服贸卡关,不仅第四波陆资松绑遥遥无期,陆资来台审核也愈来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