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座】发挥“两站两员”功能 治理农村酒驾醉驾

23.04.2018  12:05

  ■ 程绍德

  醉驾入刑后,我市城区酒驾问题已大为减少,但在农村地区、特别是偏远农村,酒驾仍然盛行,严重威胁交通安全。近几年,兴宁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不少农村酒驾案件。

  众所周知,相对于城区来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中存在的问题明显更多。不仅是酒驾、醉驾,还有把技术安全指数较低的摩托车当作主要出行工具、私自对车辆进行拆卸改装、使用接近报废甚至已超过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等现象,在农村都比较普遍。而且,农村道路交通参与者素质良莠不齐,有相当一部分驾驶人员甚至没有经过驾驶培训没有取得驾驶证件。这些人交通法制意识淡薄,交通安全常识欠缺,行车走路我行我素,交通违法现象极为严重。

  治理农村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其实可以充分发挥“两站两员”的相关功能。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交通事故,从源头上消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我市最近几年狠抓农村“两站两员”建设工作,成立了区、镇、村三级农村道路安全管理机制,还对全区各乡镇的“两员”进行业务指导及培训。完善相关功能,对治理农村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有积极作用。

  首先,要从村级党员干部及综治队员中选拔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有较强社会责任感的人,不断充实到“两员”的行列中,组建素质更加过硬的队伍,并落实必要的装备和工作经费等。同时,还要不断完善相关机制,明确各方职责,既要有激励机制,对执法积极分子作出奖励,也要有惩罚机制,对不作为或乱作为等行为进行问责等。如此切实构筑起农村交通安全防线,才能让农村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