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检验站获竞争性谈判机制水泥产品承检资格

20.08.2014  19:36

  日前,省质监局组织对建筑类水泥产品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承检机构工作取得新成效。广东省质量监督水泥产品检验站(广州)、广东省质量监督水泥产品检验站(韶关)和广东省质量监督水泥产品检验站(梅州)等3家质检机构,在全省16家申报参与竞争单位中脱颖而出,取得了2014年广东省水泥产品省级监督抽查承检资格。这标志着我省深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改革工作迈出了新步伐。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年初,省质监局在全国率先制定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承检机构工作方案(试行)》,明确了基本原则、适用范围、评判标准、工作流程和组织实施等内容,并于今年3月选定儿童玩具产品试行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定承检机构的工作,受到了国家质检总局的充分肯定和好评。

  在此基础上,省质监局完善优化工作方案,调整评判指标权重分值,严格工作流程与监管,使该方案更具科学性、公平性、竞争性和操作性。优化改进方案主要体现四个“突出”: 一是 突出广泛参与,进一步降低了竞争性谈判的申报“门槛”; 二是 突出问题发现导向,注重技术机构的“软实力”比拼; 三是 突出行业(产业)发展现状与前瞻性研究,以及相关技术标准和检测方法的制订采用; 四是 突出技术机构创新能力和风险监测能力的体现及成果。

  今年7月,省质监局向我省具备水泥产品检验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发出了采用竞争性谈判机制选定水泥产品承检机构的邀请函,16家质检机构踊跃报名参加,有10家质检机构通过初审,并递交了谈判材料。省质监局随机抽选专家组成谈判小组,按“合法性、规范性、创新性、有效性和经济性”等五项指标综合评价和量化打分,拟定承担2014年水泥产品省级专项监督抽查任务的质检机构名单,正式下达专项抽查任务。

  据测算,本年度水泥产品专项监督抽查较上年度抽查批次经费下降了22.5%。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定承检机构的做法完全符合省委省政府深化改革、简政放权的指示要求,对于进一步提高监督抽查专项经费使用效率,推动我省技术机构能力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省局质监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