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类国企3年内基本完成混改

08.08.2018  14:40

大洋网讯 昨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当中明确,力争到2020年,广州竞争类国有企业基本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

实施意见》提出,坚持市场化方向、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分类分层稳妥推进。力争到2020年,竞争类国有企业基本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准公益类国有企业中符合条件的实现混合所有制改革发展新突破,混合所有制企业主要效益指标贡献度达到85%。

其中,《实施意见》提出,广州将探索推进准公益类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准公益类国有企业以强化公共服务功能和持续发展能力为主要目标,引入社会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探索推进具备条件的准公益类企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促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准公益类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应保持国有控股地位,保证公益性功能的有效发挥。

而在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实施意见》明确,广州不仅将推进国有资本优化重组、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吸收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还将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其中,员工持股主要采取增资扩股、出资新设等方式,最大持股总量不能超过国家和省的相关要求。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实施员工持股,支持对企业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等持股。

(信时记者吴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