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业主8千万购买历史建筑 竟将拆除引关注

14.06.2017  08:32

  一位业主用8000多万买下上海巨鹿路的一栋优秀历史建筑后,将其拆除和改建。虽然相关部门和涉事个人表示将尽全力恢复建筑原状,但有专家称即便复原也不是原来的建筑了,仅仅是造个假古董。

  公众对此事存有种种疑问。谁该为历史文化遗产被破坏负责?如何吸取教训落实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机制?

   一问:优秀历史建筑能否当普通住宅卖?

  记者了解到,巨鹿路888号是上海第三批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类别为“四类”,即建筑主要立面不得改变,内部允许改变。该房屋系私人产权房,按规定可以正常交易过户,并于2015年2月依法完成交易过户登记。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副教授刘刚表示,“历史建筑”属于专有名词,是指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的建筑。优秀历史建筑与普通住宅一样,在交易流程和环节上不构成特殊性,因此作为业主对其私人产权有处置权利。但由于历史建筑本身自带法定保护身份,政府部门在交易时须履行“附条件告知”义务。

  记者了解到,该房屋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上海市静安区房管局与购买人签署了《优秀历史建筑保护要求承诺书》。承诺书明确:受让人在使用和日常养护中要爱护优秀历史建筑,不得擅自改动建筑的外部立面、内部空间及其装饰,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的使用功能。

  业主母亲、委托人王女士坦承,“购买时确实有签承诺书,但具体内容记不太清楚了。因为是第一次购买这样的房子,没有意识到需要进行报备,也不太清楚具体要去哪里报备。确实对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疏忽了。

  “任性”毁坏城市记忆,业主要付出的代价是沉重的:除了承担应急抢修以及未来恢复原状而产生的费用,还要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根据《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规定,对擅自拆除优秀历史建筑的,由市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或者区、县房屋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恢复原状,并可以处该优秀历史建筑重置价三到五倍的罚款。

  虽然业主表示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和行政处罚,但是再多的钱也换不回老建筑本身。不少专家表示,复建对已经消失的建筑本体来说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原来建筑的价值已经消失了。

  “老房子已经被拆了,即使恢复原貌,原先的工艺也已很难达到,更无法造出一模一样的建筑。优秀历史建筑具有不可再生性,这样的恢复原状仅仅是造个假古董。”易居房地产研究院智库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

   二问:多个部门都来了 结果无人管得了?

  此次违拆事件得到社会关注,源头是网友的实地拍摄和微博曝光。一位上海市民质疑,“在长达2个多月的时间里,巨鹿路888号大兴土木、天翻地覆,相关部门为何不作为?

  静安区房管局局长洪海明的解释是,要对违拆启动执法程序,必须找到业主。因为施工方不配合,房管部门通过房地产交易中心调取了产权人信息,但打过去却是一家公司电话。一番周折之后,才在6月2日联系到产权人代表王女士。巨鹿路一位居民表示,“即使找不到人,也不代表政府可以默许违法施工。为何城管中队上门查勘后,却没有制止这一事件发生?

  一位城管人士告诉记者,涉及建筑类的违规行为,容积率超标是规划部门管,擅敲承重墙等内部改造是建设部门管,乱搭乱建才归城管负责。3月底城管上门时,可能确实没有发现搭建方面的违规行为。“不过,这不是说城管可以撇清责任。作为执法人员,保护优秀历史建筑属于常识。如果在执法过程中发现这样的‘苗头’,即使不归自己管,也要及时告知其他部门。这起违规拆除,暴露了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要继续提高,二是政府内部的信息互通和协同执法有待加强。”一位街道干部表示。

  记者调查了解到,目前,不少地方对于优秀历史建筑的管理处于九龙治水状态,虽然房管、土地、城管甚至环保、消防等部门都有这方面的职责,但结果反倒是历史建筑被拆却无人制止的事件频频发生。

   明拆没被发现?

  一幢建筑的拆除和改建,显然不是一两天能完成的。公众普遍的疑问是,相关部门为何没能及时发现和制止这一行为?

  对此,上海市静安区表示,今年3月31日,“12345”市民热线接报称该处有违搭。静安寺街道城管中队获悉后上门查勘,当时房屋并未遭到破坏,也无违搭。5月18日,区房管局收到电话投诉,次日即上门调查,并发现房屋内部结构被拆除,随即要求立即停工,但施工方拒不配合。经多次联系,区房管局于6月2日下午联系到业主的委托代理人王女士。6月5日,房管局立案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

编辑: 翁子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