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干尸”男童调查:救助站未按规发寻亲公告

02.05.2015  06:38

据新华社电 近日,网曝“信阳13岁男孩走失半年成‘干尸’,家属怀疑孩子遭虐待”,引发社会关注。当地民政局称,男孩是因病死亡。这起事件存在多个疑点,家属报案并到派出所被采血,另一家派出所发现孩子却直接送往救助站——联网的信息为什么不能匹配?把孩子安置到养老院后救助站是否尽了监管职责?记者对此展开调查。

死者王志强的父亲王新红说,去年10月2日,他儿子从家走出,一直未归。他之后到当地派出所及浉河区公安分局报案。

信阳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去年10月3日,老城派出所将王志强送到救助站,据初步甄别:受助人存在智力障碍,无法进行正常沟通交流,不能提供姓名、年龄、住址等信息。救助站当天将其送往临时寄养点新天伦老年公寓照顾。

信阳市救助站站长李明说,接到王志强后,工作人员将其信息发布在了一个全国性的流浪乞讨人员QQ群,并未在报纸、电视或其他公共场合发布公告,但按照相关规程在王志强死亡后在报纸上发布了讣告。

民政部印发的《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中规定,受助人员因年老、年幼、残疾等原因不能提供个人信息的,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报请公安机关协助核查求助人员身份,并在其入站后24小时内以适当形式发布寻亲公告。

记者调查了解到,在这起事件中,一些部门存在管理上的漏洞或失职行为,最终酿成了悲剧的发生。

首先暴露出公安部门在社会管理方面的漏洞。王新红称,孩子丢失后他到公安机关报案并被采集血样。但老城派出所找到孩子后,却直接将孩子送往救助站。同样一个孩子的信息,在相隔几条街道的派出所之间,信息难道不能共享?

记者多次联系信阳市公安局就此事进行采访,对方均以“案件正在调查中”拒绝接受采访。

其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救助站有“帮助与其亲属联系”的责任,而救助站并未采取有效措施帮孩子寻亲。

目前,信阳市已就该事件成立由市纪委牵头,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卫生局等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信阳市公安局也成立专案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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