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客户端:四政法机构如何落实依法治国

26.10.2014  12:32

  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图为中央政治局主持会议。 新华社记者 鞠鹏 摄

  十八届四中全会刚刚落幕,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和重大任务,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作出了重大部署。

  会议结束后第二天,10月24日,中央政法委、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这四大政法机关就召开会议,学习传达会议精神,并就如何贯彻作出表态。

  作为依法治国的“主力军”,他们怎么落实,备受瞩目。

   学习是眼前首要任务

  在四大政法机关的党委或党组会议上,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对四中全会和《决定》进行评价,并就如何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出部署。

  最高法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第一次召开全会专题研究依法治国,并第一次就此专门作出决定,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作出的历史性贡献,具有里程碑意义。

  最高检表示,《决定》着眼于推动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了许多重大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举措,是我们党的又一篇光辉理论文献。

  公安部表示,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为标志,党和国家开启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征程。

  各大机关均表示,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

   最近要抓紧办几件事

  除了亮明态度,政法机关也明确了近期要做的几件事情。

  中央政法委表示,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集中力量抓好与政法综治工作密切相关的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确保全会精神落地生根结果。

  最高法和最高检的表述则更为具体。

  就四中全会公报中提出的有关问题,最高法表示要加快组建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尽快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近期,要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职业分类管理和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最高检称,对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等新提出来的重大改革举措,要抓紧拿出具体的意见建议,为中央决策提供参考。 要深入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检察官的制度,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公安部提出,要建立完善执法责任清单制度,将法律赋予的执法职责细化分解到每个执法单位、执法岗位。

  当前已进入年终岁尾,各项安保维稳任务十分繁重艰巨。公安部表示,要进一步抓好社会治安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良好社会治安秩序。要以最高标准、最高要求扎扎实实做好APEC会议安保工作,为会议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环境。

   胆子要大,步子要稳

  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不在一朝一夕,要处理好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全局和局部、胆子要大和步子要稳等关系,着力提高操作能力和执行力,确保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实。

  中央政法委提出,对《决定》提出的任务要求,认真梳理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措施。

  最高法提出了几大体系的建设目标,要通过加强审判体系建设,促进法治实施体系、监督体系、保障体系建设;通过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最高检表示,要深入推进检察改革,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公安部提出,要健全执法制度、完善监督机制,不断增强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要以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载体,积极构建系统完备、公正高效、监督有力的执法制度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健全完善执法标准、执法程序和裁量基准,确保各项执法活动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规范运行。

   ◎看好、管好自家人

  政法机关不约而同地提到了“管好人”的问题。

  最高法强调,各级法院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败工作。坚持公正司法,必须进一步提高法院干警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队伍。

  最高检指出,各级检察机关党组织要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要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决纠正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司法不公突出问题,严惩司法腐败。

  公安部表示,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干预执法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使各级公安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自觉维护法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