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第一期公共充电设备正式启用的通知
全体师生:
为规范校园电动自行车辆管理,进一步防范电动自行车充电引发的安全隐患,根据学校工作部署,第一期智能公共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已安装调试完毕,于4月15日起正式投入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充电设施安装情况
第一期公共充电设施主要安装在学生宿舍区,各宿舍区均有设备上线,包含充电口共计2660个,目前大部分设备已完成安装调试,可供使用。第二期公共充电设备预计在4月30日前投入使用。
二、充电使用流程
(一)充电站:选择空闲插孔插好电动车充电插座>扫描设备二维码>选择对应插座编号及时长>点击确认键开始充电。
(二)充电柜:扫描设备二维码开启柜门>连接箱内插座>选择时长开始充电并关闭柜门>扫码或使用密码开启柜门>取出电池并关闭柜门。(充电柜正陆续投放使用)
三、收费标准
收费方式 | 充电站 | 充电柜 |
按次充电收费 | 0.33元/小时 | 0.33元/小时+0.15元/小时占位费 |
包月充电收费 | 30元/月,可使用120小时,即0.25元/小时 | |
包年充电收费 | 300元/年,可使用1500小时,即0.2元/小时 | |
备注: ①占位费指充电结束1h内未取走电池,所收取的占位费用,收费时间为8:00-23:00; ②华农用户可享受充值100元送10元优惠,10元赠金可用于单次充电,不可用于购买月、年卡。 |
四、注意事项
电动自行车室内充电风险大,极易造成火灾事故。请全体师生提高安全意识,在可供使用的公共充电设施投放点进行充电,严禁将电动自行车或充电电池搬至学生公寓、教学楼、办公楼等室内场所充电。
保卫处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