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质监局关于对东莞市2015年第三季度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逾期未改正企业的公告

08.03.2016  19: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对辖区内市级监督抽查不合格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后处理工作,要求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改正。其中,东莞市合思充电器有限公司等18家不合格企业的22批次产品逾期未提交整改报告、东莞市大朗华海塑胶制品厂等8家企业的11批次产品整改复查不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七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附件:东莞市2015年第三季度工业产品市级监督抽查不合格逾期未改正生产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