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四届 世界客商大会指定用品的公告

02.10.2015  17:08
三、获得指定用品冠名权的回报   (一)由筹备办授予该产品为“第四届世界客商大会指定用品”(如:指定用酒、指定用水)的专项冠名权;(三)第四届世界客商大会优先使用“指定用品”;(四)邀请企业负责人出席第四届世界客商大会;

  第四届世界客商大会定于今年10月11日至13日在梅州市举办。为充分利用客商大会活动平台,展示、推广、宣传企业产品,本届大会拟使用指定用品进行冠名,现第四届世界客商大会筹备办公室(简称筹备办)特向社会公开征集指定用品。有意向者请于2015年9月10日前向第四届世界客商大会筹备办公室报名。

  一、申请冠名用品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合法注册生产的企业;

  (二)范围包括:食品类(黄酒、啤酒、饮料、矿泉水、茶叶等),用品类(服饰、皮具、陶瓷等);

  (三)申请冠名权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同类产品有两家以上企业申请则采用竞标形式确定,价高者得;

  (四)申请冠名权的用品须获得权威机构的质量认证,食品类产品须同时取得QS认证。

  二、申请程序

  (一)由企业向筹备办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照、工作方案及产品样品;

  (二)经筹备办审核并报主管领导同意后,由筹备办与申报企业签订书面合同;

  (三)用品类申请企业按合同要求及时做好设计生产并按时送达指定地点。

  三、获得指定用品冠名权的回报

  (一)由筹备办授予该产品为“第四届世界客商大会指定用品”(如:指定用酒、指定用水)的专项冠名权;

  (二)“第四届世界客商大会指定用品”在同类产品中具有排他性和唯一性。允许在指定产品包装及说明书,销售广告、促销推广时使用“第四届世界客商大会指定用品”标记;标记使用期限至下一届召开前止;

  (三)第四届世界客商大会优先使用“指定用品”;

  (四)邀请企业负责人出席第四届世界客商大会;

  (五)赠送第四届世界客商大会有关资料。

  四、联系方式

  名 称:第四届世界客商大会筹备办公室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机关路9号迎宾馆2号楼

  联系人:李先生

  13823806286、13923033866

  电 话:0753-2399316

  传 真:0753-2399326

  E-mail:[email protected]

  第四届世界客商大会筹备办公室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