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林少春在广东省分会场参加会议

20.07.2018  10:46

  7月19日,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召开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部署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林少春,省有关单位、中直驻粤有关单位负责人在省分会场参加会议。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在本市县区分会场参加会议。

  据悉,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省情省力调查。通过经济普查,全面摸清我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准确反映我省经济发展状况,对加强和改善宏观管理、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具有深远意义。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2018年1月17日,省政府印发《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通知》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普查任务。《通知》印发以来,我省研究起草《广东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并在广州市白云区、深圳市南山区、江门市新会区和清远市英德市开展综合试点,为正式开展经济普查工作积累经验。下一阶段,省政府将组建广东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摸清家底,准确、真实、全面反映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情况,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