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第73号)

15.10.2022  08:55

广州市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第73号)

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0月13日起,在部分区域划定高风险区、中风险区和低风险区。

一、高风险区

新华宝华路12号华美苑

新华街建设北路78号

新华街建设路71号

新华街福宁路24号

新华街站前路36号

新华街富银路1号

新华街凤华路17号

新华街海关西街1号4栋

新华街建设北路67号

新华街马房三街5号

新华街新民路94号

以上区域落实“足不出户、上门服务”措施。

二、中风险区

龙珠路以南、花都湖以北、铁路沿线以东、花城路及花城北路以西区域(高风险区除外),落实“人不出区、错峰取物”措施。

三、低风险区

新华街(中、高风险区除外),落实“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范措施。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2022年10月13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特此通告。

广州市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14日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董业衡 耿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