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实施办法(试行)》解读
省卫生计生委
一、什么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指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生,即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学生,在5年医学院校毕业后,以住院医师身份接受系统化、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主要模式是“5+3”,即5年医学类专业本科教育后,进行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为什么要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答:目前,世界各国普遍把医学教育分为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即终身教育)三个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属于毕业后教育。国内外长期的医疗卫生工作实践证明,医学院校毕业生必须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毕业后医学教育),才能成长为合格的临床医师。因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培养合格临床医师的必经途径,是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治本之策,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学教育改革的重大举措,对于建设卫生强省和打造健康广东、深化医改、破解人才“瓶颈”,以及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哪些人员需要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一是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是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提高临床诊疗水平和能力的人员。
三是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规定,从2015年起,所有新招收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时需要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
四、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步骤?
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按如下步骤实施:
(一)2015年,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均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二)到2020年,全省基本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五、培训基地如何认定和管理?
培训基地由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管理,并由省卫生计生委组建的专家委员会或委托的行业组织、单位依照国家培训基地标准等规定进行认定。省卫生计生委对培训基地实行绩效考核和动态管理,对达不到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要求或培训质量难以保证的培训基地、专业基地和协同专业基地,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撤消其基地资格。
六、培训基地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培训基地负责培训招收、实施和考核及培训对象的管理工作。培训基地主要负责人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领导具体负责落实。培训基地主要职责有:
1、负责专业基地和协同专业基地日常管理;
2、负责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等相关标准和要求制定和落实各专业培训计划;
3、负责建设临床技能培训和考核设施;
4、负责住院医师培训对象招收、轮转和考核。
5、负责带教师资遴选和培训;
6、负责培训对象管理,包括提供必要的学习、生活条件和生活补助;
7、协助培训对象办理医师资格考试、执业注册和变更手续等。
七、培训对象的培训年限如何确定?
培训对象以住院医师身份在培训基地接受规范化培训,培训年限一般为3年。对于已具有医学类相应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的人员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医师参加培训,由培训基地根据其临床经历和诊疗能力确定接受培训的具体时间及内容。
八、培训对象的待遇如何确定?
培训对象是培训基地住院医师队伍的一部分,依照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同工同酬。
一是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其委派单位发放的工资低于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的,培训基地发放差额生活补助。
二是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培训基地参照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发放生活补助。
三是研究生身份的培训对象,按国家研究生教育有关规定补助,培训基地可适当发放生活补助。
九、培训对象应如何执业注册?
一是对于规范化培训前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应当将培训基地增加注册为执业地点,可不限执业范围。
二是对于培训期间考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其《医师执业证书》应将培训基地注册为执业地点,并注明类别,可不注明执业范围,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填写相应规范化培训信息。
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经费来源有哪些?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行“政府投入、基地自筹、社会支持”的多元投入机制。目前中央财政对培训对象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万元,用于培训对象学习生活补助和临床教学实践活动补助。各级财政对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教学实践活动,以及面向社会招收和单位委派对象给予必要补助。
十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者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可以得到以下优惠:
一是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可提前1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是培训对象到基层实践锻炼的时间,可计入本人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基层卫生单位累计服务年限。
三是申请个体行医,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予以优先。
十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前后人事政策如何衔接?
《实施办法》规定: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医学专业中级技术岗位晋升或聘用的条件之一。具体要求如下:
一是从本办法施行之日(2015年12月1日)以后,全省各级医疗机构新招聘临床医学专业人员,其晋升或聘用中级技术岗位时,必须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二是从本办法施行之日(2015年12月1日)以前,已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地区,该地区医疗机构临床医学专业人员晋升或聘用中级技术岗位时,必须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十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如何衔接?
2015年起,新招收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他们具有“双重身份”,其临床实践训练与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要求一致,经相关考试、考核合格的,可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即“4证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