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文化厅关于同意韩国KIM MINSEOK等到深圳演出的批复
11.10.2014 18:11
本文来源: 文化厅
粤文市审〔2014〕622号
深圳市红鼓演出有限公司:
你公司演出申请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邀请韩国KIM MINSEOK、国内鹿晗等一行46人,于2014年11月8日到深圳市大运中心体育场举办《2014 SBS电视台创社24周年人气歌谣深圳演唱会》演出1场。
你公司应当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持本批复向公安机关申报大型群众活动安全许可,取得相关批准文件后方可开展营业性演出活动。同时,请严格遵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签证、备案手续。
此复。
广东省文化厅
2014年10月11日
本文来源: 文化厅
11.10.2014 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