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8〕35号)要求,经审核,拟同意设置梅州爱尔眼科医院等4所医疗机构,现予以公示。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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