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反走私铜墙铁壁

07.12.2016  23:05
广东今年1~10月查获走私案件1.7万多宗,案值超244亿元

广东地处改革开放前沿,是全国反走私的重点地区。在全国打私办和广东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广东省各级政府和打私办加强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着力加强基层反走私综合治理,全省反走私形势持续保持平稳,为保障民生、维护稳定、助推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数据

据统计,2013~2015年广东共查获各类走私案件52403宗,案值644.67亿元。其中2015年全省查获各类走私案件20358宗,占全国的78.58%;案值224.74亿元,占全国的42.97%;关税收入突破3200.9亿元,占全国的21.2%。

今年1~10月,广东共查获各类走私案件17770宗,案值244.26亿元,同比分别增加6.18%和18.29%,其中查获亿元以上案件46宗、千万元以上案件103宗。

湛江海关截获夹藏毒品的玩具车。

村庄反走私巡防队队员深入渔民宣传反走私法规知识。

雷州市乌石镇塘东村委会反走私巡防队队员开展日常巡查活动。

严打高压

坚持打团伙破大案严查处

广东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打击走私工作,将打击走私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全局来统筹部署和组织推进。省委书记胡春华多次对反走私工作作出批示指示;省长朱小丹担任省海防与打击走私委员会主任。

在广东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和重点县(市、区)均设立了打私办,重点镇、村也有相应机构和负责人员,确保了广东省反走私工作自上而下有经费、有场地、有人员。

据了解,近年来,广东各缉私职能部门,采取“海上抓、岸边堵、口岸查、市场管、严处罚”的措施,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扎实开展反走私联合专项行动,“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缉私体制得到有效落实。

针对重点热点商品走私动态,每季度召开反走私形势研判会,适时组织部署针对性打击行动;针对重大节日前后应节商品走私活跃的特点,组织元旦春节、中秋国庆打击走私联合行动;针对粤东西北地区陆路运输走私活跃的态势,充分借助省际公安检查站,对连接周边省区进入广东省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实施重点布控,有效打击过境走私行为;针对流通领域私货交易这一顽疾,以冻品批发市场、汽车零配件市场、电子产品市场以及旧服装市场为重点,组织各级缉私职能部门开展了一系列的清查整治行动,有力维护了市场秩序。”副省长李春生说。

与此同时,广东省各级缉私执法部门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坚持打团伙、破大案,一大批偷逃税额巨大、犯罪情节恶劣、社会危害严重的重大走私案件、走私分子受到严厉查处。据统计,2013~2015年,广东省检察机关批捕走私犯罪嫌疑人员2459名,法院判决走私犯罪人员3581名。

长效治私

加强区域合作和改革创新

在全国打私办的直接领导下,广东省先后牵头建立了泛珠“9+2”、“4+2”区域反走私合作机制,粤港、粤澳反走私合作机制,粤桂、粤闽毗连区域及省内粤东、粤西、珠三角九市和珠江口东、西两岸等反走私合作平台。

借助区域反走私合作平台,各省区在信息互通、案件协查、联合行动、摧毁走私团伙等方面展开广泛合作,联合打击“水客”、冻品、电子产品、香烟、毒品等一系列跨省区走私行动,取得良好成效。

目前,全省沿海重点地区已全部安装反走私电子监控系统,部分地市及省级反走私指挥中心已建成运行,21个地级以上市及40个重点县(区、市)先后开通了反走私网站。

此外,广东省还是全国较早探索反走私领域企业守法诚信体系建设的省份。深圳市早于2003年成立反走私诚信联盟,多次举办“诚信论坛”和企业诚信经营评选活动;惠州市、东莞市积极探索企业守法诚信建设新路子,

建立覆盖全市的企业档案制度和企业风险管理机制,将海关企业管理、走私违法信息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范畴。

依法打私

将反走私与平安广东建设相结合

广东省从2004年开始启动反走私综合治理立法工作。2010年5月,广东省政府颁布实施《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规定》,是全国第一部省级反走私综合治理政府规章。2014年3月1日,《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下称《条例》)颁布实施,该条例是全国第一部省级反走私地方法规,确立了广东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机构的法律地位。

为贯彻落实《条例》,广东针对性地出台了《条例》相关配套制度和实施办法,省和各地市加强培训,进一步规范了缉私办案程序,解决了案件管辖、接收、办理和两法衔接等问题。依据《条例》赋予的新职责、新任务,广东还积极推进涉嫌走私无主物处理、反走私督查员制度及巡防督查队建设等工作,目前全省基层反走私巡防督查队伍总数超过2000人。

此外,广东始终坚持反走私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广东相结合,特别是通过切实推动基层反走私责任制落实,在狠抓基层、大力开展基层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2004年,广东省在湛江市开展基层反走私综合治理“十百千工程”试点。2005年,在湛江经验的基础上,广东省政府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重点地区镇村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在反走私基层防范、应急预警、情况处置、宣传教育、举报奖励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自2007年开始,广东省将反走私综合治理纳入全省社会治安综治考核。2012年,广东省委、省政府全面部署创建平安广东工作,继续将反走私综合治理检查考核纳入创建平安广东暨社会管理综治工作考评体系。2015年,广东省综治委将反走私综合治理纳入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创建平安广东网格化管理体系,以基层网格化管理为抓手,推动和督促反走私综合治理责任制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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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法治报 记者:陈健鹏 通讯员:刘辉 丁晓梅 编辑:芭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