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后房价暴涨了近70万元 卖家违约买家打官司

07.01.2016  12:00

最近,凤岗镇的余先生遇到了一件烦心事,他原本在该镇某楼盘买了两套二手房,签了合同等着过户,却一直被人“放鸽子”,定金交出去几个月,他连房主的面都没见到。

2015年9月初,在凤岗 投资 的余先生和妻子通过中介向一位房主购买了其位于凤岗镇中心区三正财富新地的两套相邻的总面积为142平方米的房子,签合同当天,余先生支付了12万元购房定金以及2万元的半额中介费,双方约好卖家要在9月底办好房产证,然后在出证7天内过户。为加快办理房产证,余先生还帮房主垫交了6400元的费用。谁知道,房主一直拖到2015年12月底才领走房产证,而且到办理过户的时候,房主一次又一次地玩起了“躲猫猫”。

“一次又一次,骗了我太多了,我每次都见不到他面,中介也找不着他。”日前见到记者时,余先生仍气愤不已。

到2015年12月底,由于房主已违约,万般无奈的余先生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我跟中介说不能再忍下去了,因为从去年9月到现在快四五个月了。”

余先生表示,房主签完合同一直拖着不肯履约,应该是因为房价上涨想反悔。按照双方合同约定,除非余先生放弃继续履行合同,否则房主违约需要双倍返还购房定金即24万元,此外每天还需要支付总房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当时我们网签是去年9月份,那时三正财富新地的毛坯房均价大概1.1万元左右,他的房子稍大一点,我们当时谈好均价1.03万,现在中介说三正财富新地目前的均价在1.5万左右了,这里面差价六七十万了,所以他可能看到这么多钱,算了一下有违约的成本了,他就尽量拖。”

目前,余先生已经聘请律师帮忙打官司,他希望法院能为他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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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买方可起诉卖方并要求强制过户

房主卖房后因房价上涨想收回房子,这种做法到底合不合法?法律界人士表示,如果业主毁约,买家可起诉并要求强制过户。

律师表示,只要是双方事前经过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没有欺诈胁迫或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情况,也没有法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存在,不管房价涨跌双方都应该依法履行合同,但如果是卖方毁约,买家可起诉卖家,并向法院要求强制过户。

律师提醒,近期凤岗房价上涨,类似余先生这样的房屋买卖纠纷时有出现,市民在进行房地产交易时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注意保全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