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确认书未录取,复旦不只是失信
复旦这表现,把“十不准”当一回事了吗?“确认书”成无效协议无疑一个负和博弈,阳阳输掉了复旦,复旦输掉了声誉。
据报道,重庆江津文科状元阳阳因和复旦招生组老师签署“确认书”却未被录取,从而错过理想高校。复旦方面表示校方已经获悉此事,正核实情况。
对复旦,这只是一个小“事故”;对阳阳,这是一个大“错误”。曾有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等知名高校的橄榄枝摆在面前,阳阳没有珍惜,直至失之交臂,才追悔莫及。如果机会再来一次,阳阳是否会对某大学说:离我远点!对于阳阳,我只能说一句:孩子,高校不过是人生的一张车票,等你毕业踏入社会,没有人问你是坐什么车来的。这事对学生、家长也是一个教训,在高校招生越来越阳光、越来越重视程序正义的当下,不要轻信高校单方面的承诺。
言而无信、公然违规是复旦之错。代表复旦的招生组与阳阳签署了“确认书”,就要确保按“合同”办事,保障她顺利入学,这是诚信底线。如果说,这是一份没有法律保障的无效协议,那么责任也在复旦身上。大学之大,不是用来店大欺客,而是大胸怀、大诚信。“确认书”成无效协议无疑一个负和博弈,阳阳输掉了复旦,复旦输掉了声誉。
殷鉴不远,“前科”在身。2011年招生季,复旦大学与上海交通大学等高校之间为争夺生源,在录取工作结束前向考生签订“预录取协议”,由此引发恶性竞争,影响极差。教育部于2012年6月底出台了“十不准”,“严禁高等学校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签订‘预录取协议’或以‘新生高额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承诺吸引生源”。今年,教育部也再次对此重申。无论操作方式还是实质内容,“专家咨询协议书”不过是“预录取协议”的2.0版。就复旦这表现,把“十不准”当一回事了吗?这“孩子”可真不听话。
“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为人师者之快事,可以理解也应该支持。但我一直以为,高校招生还是要多点“无为而治”。如果把学生比作流水,大学是池子,只要你的池子够大、够深,水就争着流入你的池子。大学延揽人才,招生术是“末”,教学质量、学术地位、学校声誉等这些才是“本”,不在教学、学术上多下功夫,靠小伎俩与同行竞争生源,无异于舍本逐末。上次“宣传片事件”亦是如此,重形象、重包装不说,还涉嫌抄袭,不但丢人还“丢魂”——大学之魂。
复旦校训“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出自《论语》,后面还有几个字:“仁在其中矣”。试问,言而无信、违规操作,“仁在其中”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