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贵州签署深化合作框架协议共创合作发展新局面
2014年3月2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和贵州省人民政府签署《广东·贵州深化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协议》,两省将从七个方面展开战略合作,共同打造两省合作升级版,开创合作发展新局面。
一、加速推进交通合作。共同推进贵广铁路加快建设,做好境内征地拆迁和协调服务工作,确保2014年全线建成投运。两省联合共建内陆无水港,将广东省港口水运的优良服务与贵州省货运需求无缝衔接。加强两省在甩挂运输等公路货运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提高货运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二、继续深化能源合作。继续落实好《“十二五”黔电送粤框架协议》,贵州省积极增强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广东省统筹做好接收黔电各项工作,共同努力保障“黔电送粤”稳定送电。
三、务实推进产业合作。一是加强农业合作。推动广东省企业到贵州省发展草地畜牧业、家禽养殖业和蔬菜、茶叶、中药材、花卉等生态农业以及农产品加工、流通等产业,把贵州省建设成为粤、港、澳重要的农产品供应基地。二是深化工业合作。加强装备制造业合作,支持贵州装备制造、机械加工业与广东省的合作,建设配套、外包生产基地,推动广东省企业到贵州投资兴业,共同发展汽车、摩托车产业。同时,进一步扩大双方在医药、化妆品、保健品、建材等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的合作。三是加强大数据产业合作。建立大数据产业发展合作机制,加强在规划、产业政策、行业标准、重大项目、人才培训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四是加强商贸流通业合作。借助现代流通方式,推进两省在流通领域内新业种、新业态方面的合作,联手开展区域性的商品双向流通和贸易往来,尽快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高效规范的无壁垒市场,促进两省产品在区域内更加顺畅流通。支持双方商贸流通企业通过多种形式的合作,联手开拓国内外市场。
四、深化教育、卫生、文化、旅游、劳务等领域合作。充分利用两省教育资源,推动教育对口帮扶,支持贵州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发展。开展医疗服务合作,推进远程诊疗和跨省城乡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建立双方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院互认、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服务协管及异地就医结算费用等制度。深化文化旅游合作,推进两地文化交流,开展互为目的地和客源地的旅游宣传促销活动,共同打造新的旅游形象和品牌,推进跨区域无障碍旅游。认真落实双方的劳务合作协议,支持贵州省在粤异地务工人员服务协会及驻外劳动管理站的工作。
五、深化跨区域规划对接工作。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推动《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早日获得国务院批准,促进区域内滇黔桂粤四省(区)协调发展。
六、加强对口帮扶合作。一是落实广州市、深圳市对黔南州、毕节市帮扶计划,深化在产业园区建设、职业教育、“5个100工程”等方面合作,争取在推进扶贫攻坚、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经济技术交流、加强干部和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取得务实成果。二是推进共建产业园区建设。加快推进毕节市与深圳市在织金县建设产业园区,共同推进规划编制及实施。
七、进一步完善两省合作机制。借助日趋完善的泛珠合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双方高层会晤、秘书长联席会议、部门及市县,以及日常工作部门常态化交流合作,积极开展政策通报及信息共享,共同推动两省商会(协会)、民间组织及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完善双方已建立的合作机制。着力推进泛珠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得到有效落实。
(供稿、编辑:民族工作一处·余森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