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区2物业共“管”一月 对簿公堂争“权”
安远公司成为盛世凯旋住宅小区(名门世家)新物业,凹凸艺公司为旧物业,双方因交接起纠纷打官司。 (记者 郑连龙 摄)
东莞时间网讯 因业主不满旧物业公司服务,南城盛世凯旋住宅小区(即名门世家)成立业委会,后通过程序选聘出新物业公司。在新旧物业公司交接过程中,引发纠纷和冲突,双方对簿公堂。
昨日,该案在南城综治办的巡回法庭开庭,新物业向开发商和旧物业追讨管理费、水电费、物业管理用房等,而开发商和旧物业则提起反诉,认为新物业侵占他们的车位,应该返还车位租金。
新物业
有权利向两被告收取管理费
位于南城的盛世凯旋住宅小区是东莞市凯旋门实业投资公司(下称凯旋门公司)开发的物业小区,在该小区业主大会选聘新物业公司东莞市安远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远公司)之前,东莞市凹凸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凹凸艺公司)受开发商委派,进行物业管理服务。
2014年2月17日,安远公司经小区业主大会选聘,与该小区业委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但凹凸艺公司拒绝撤出小区,后经房管、街道办、派出所等部门协调,凹凸艺公司于2014年3月15日停止物业服务,正式交由新物业安远公司为业主提供管理服务。
安远公司诉称,开发商凯旋门公司名下现有地下车库128个车位,每个车位管理费50元/月,还有名下未出售的商铺12间,总面积1182平方米,上述车位、商铺、住宅的管理费共计36593元(共2.5个月)。凹凸艺公司退场后,仍租用小区会所,面积1095平方米,管理费共13691元,水电费2556元。
“凯旋门公司虽然是开发商,凹凸艺公司也是前物业公司,但现在我们是合法的物业管理人,我们有权利向包括两被告在内的小区业主收取管理费。” 安远公司代理律师表示。
作为被告方,凯旋门公司、凹凸艺公司委托同一律师出庭答辩。两被告称,安远公司的收费标准与其相应的资质是不匹配的,且在很多管理工作中,并没有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我们认为其与业委会签订的合同,定价既不合理也不合法,侵犯了两被告的合法权益。比如,小区会所的管理费5元/平方米,原告要降低管理费。”
开发商及旧物业
享有投资收益权 原告侵占车位
本案中,被告之一凯旋门公司向法院提出反诉,要求安远公司返还侵占的128个车位,以及侵占期间车位租金138720元。双方庭上确认,其中37个车位权属是凯旋门公司的,剩下的是地下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的车位。
安远公司称,其是小区合法的物业管理方,地下停车场也是小区一部分,他们是受业委会的委托,收取了部分人防工程车位的停车费,履行的是管理权,而不是侵占。而且,其是代业委会收取,后将钱汇到业委会的公共账户上,“被告要求原告返还车位没有法律依据,地下人防工程和产权也不是被告所有。”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投资收益权应该是凯旋门公司,但是原告强行侵占我方的所有车位,对方当庭也确认已经收取相关的租金,并且表明是受业委会委托。到目前为止,原告方并没有提供其所缴纳的租金已经转给业委会的证据,因此原告的说法与事实不符。”被告代理律师称,对于地下车位的投资收益权,有关部门已经进行确认,但是原告方到现在为止,还在做一些否定事实的说法。“因此要求法院支持我方的诉讼请求。”
法律途径是新旧物业解决冲突之道
一个小区,一段时间内存在两个物业公司“共同管理”,这比较少见。
事情的起因,与服务不到位有关。小区业主说,正是因为旧物业公司不作为,管理不到位,引发小区业主不满。大家希望换个新物业,业主们经过努力,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并通过合法程序,选聘出新物业公司管理小区。新物业公司来了,旧物业公司不肯退出,于是出现两个“管家”共同管理的混乱局面。
新物业公司认为自己是合法的,旧物业公司赖着不走,还不交管理费。旧物业公司也一肚子“委屈”:管理权没了,但小区里的部分产权是属于开发商的,自己受开发商委派,作为开发商的代表“驻扎”,维护自己的权益并无不妥。
双方互指对方的“短处”,认定己方是有理的一方。南城街道办、房管所、辖区的居委会、派出所也多次出面协调此事,推动事件向积极一面发展。最终促使双方确认,旧物管公司按指定日期要求完全搬出小区。
对于还存在争议的部分,既然说不清道不明,相关部门也建议双方走法律途径,在法庭上讲法理、摆证据,孰是孰非立判高下。
这一点得到双方的认可,昨日的庭审上,双方辩论针尖对麦芒,可以说是“寸土必争”。
庭上,被告方的律师插了句“题外话”,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合法性值得商榷,他们准备向法院另行起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暂且不说谁合法谁不合法,但律师的态度值得肯定,唯有保持理性,用法律解决纠纷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