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委月度接访 李坑村民:生态补偿款为何只发8个月
昨天,城管接访现场到访者表情 羊城晚报记者 黄巍俊 实习生吴梓鸿 摄
市城管委月度接访中,有李坑周边村民对建垃圾设施表示不满羊城晚报讯记者梁怿韬报道:在昨天的广州市城管委月度接访中,李坑综合处理厂选址地村民到场称,政府部门曾承诺李坑地区不再上马“垃圾项目”;上访村民同时称,旨在补贴广州市受填埋场焚烧厂等终处理设施影响的生态补偿款,在李坑周边存在发放不及时的情况。
村民:
反对李坑再上马“垃圾项目”
不满生态补偿款发放迟缓
李坑地区,现有两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座已封场的垃圾填埋场。按城管委的规划,李坑地区除了会上马厨余垃圾厂外,还将上马废旧玻璃循环制造厂和废旧木材循环制造厂,一众“垃圾厂企”将被命名“李坑循环经济产业园”(详见羊城晚报9月7日A4版);其中,厨余垃圾厂已以“李坑综合处理厂”之名,在城管委官网环评公示中(详见羊城晚报9月2日A10版)。昨天接访中第一批两名进场访民,来自李坑旁的白云区太和镇永兴村,他们随身带着盖着周边多个兄弟村、驻村单位公章的文件,均对李坑欲上马厨余垃圾处理项目持反对意见。
“你们不是承诺过李坑不再建垃圾厂了吗?”其中一名黄姓男访民,在接访现场翻起老黄历。他称2008年时广州市政府为争取李坑周边村民支持以推进李坑焚烧二厂建设时,时任常务副市长苏泽群曾承诺“不再在永兴村建设任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2011年10月李坑焚烧二厂动工期间,城管委副主任徐建韵视察时,亦表示不会在永兴村建设厨余垃圾厂;同月永兴村民不满李坑垃圾污染,前往广东省政府信访时,时任城管委主任李廷贵和时任城管委总工程师鲍伦军亦承诺过不再在永兴村建厨余垃圾厂。
根据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政策,为补偿填埋场、焚烧厂所在区域生态环境,越秀、荔湾、海珠、天河、黄埔、萝岗、南沙等行政区,需要向既有焚烧厂又有填埋场的白云区,以区一级财政对接拨付的形式,缴纳生态补偿款。生态补偿款将用于周边地区环境美化和生态环境影响整治、周边地区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和维护、周边地区经济发展扶持和补偿、区域工作协调、环保宣传、监督管理等工作费用。昨天接访现场,另一名来自永兴村的范姓女村民称,拨付给村民的生态补偿款,从来没按时发放过,“2012年,有一次政府通知我们去体检,然后就按每月317元的标准,给了我8个月的生态补偿。从此以后,就没有拨付了。”
回应:
建议访民向白云区政府咨询
访民们指官员们曾承诺过李坑“不再建垃圾项目”,其中一个被点名的官员,即时任城管委总工程师鲍伦军。昨天接访现场,城管委接访领导恰好是鲍伦军。他的身份,已由当年的总工程师,升任城管委副主任。“我当时一言没发!”面对访民指自己“有承诺”,鲍伦军否认。他表示他在2011年10月被任命为总工程师,最初并没有被分配分管任务。当时去省政府安抚访民,只是陪同城管委其他领导,现场没有发言,更没有表态不建垃圾处理设施。
对于村民指生态补偿发放不及时,鲍伦军表示生态补偿款归白云区管理,建议访民向白云区政府咨询。根据白云区城管部门,今年6月份进行“垃圾分类亮点宣传”时透露的信息,白云区2013年上半年生态补偿款已安排8069万元,2013年第二批生态补偿款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已报广州市政府审核下拨,用以改善周边村民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