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关于做好眼健康相关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粤卫函〔2017〕149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部属、省属驻穗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及委直属有关医院: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关于做好眼健康相关信息报送工作的函》(国卫医综合便函〔2017〕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落实。
一、认真按照国家要求做好眼健康日常信息报送工作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文件中提出的内容和要求向省信息报送联络员报送眼健康日常信息。原则上每月10日之前报送上个月相关信息,全国爱眼日、世界视觉日、世界青光眼周等健康宣传日开展的活动于结束后5天内报送信息,先进典型事件随时报送。省信息报送联络员应于每个月15日前汇总信息并及时报送给国家。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各有关医院要确定1名工作联络员,负责对辖区内或本单位相关信息的报送工作,名单请于2017年2月17日前反馈至我省信息报送联络员。
二、高度重视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送工作
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送工作,手术一例,报送一例。对2009年以来零报告或接近零报告的大型综合医院及目前尚未有医疗机构在“全国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送系统”注册过的县域要重点督促和加强管理。我委将建立白内障复明手术统计通报制度,2016年白内障复明手术情况将于近期内另文通报。
省信息报送联络员:肖柏香,联系电话:020-87217170,邮箱: [email protected] 。
附件: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关于做好眼健康相关信息报送工作的函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2017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