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 高压线下禁钓鱼和生火

04.09.2018  14:45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谢英君)昨日,《东莞市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出炉。在高压线下钓鱼、向高压线扔东西、在塔下生火等行为将会受到处罚。

  首先,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凡能看到电力安全警示标识的地方(比如高压电塔周边)都禁止生火、钓鱼。

  这样的行为很容易发生悲剧。比如在2016年3月5日,一名男子何某来到企石镇新南村的兴和钓鱼场,这个建在110千伏下企甲线下的钓鱼场是非法搭建经营的。当天,何某手持8米长的钓竿,竿尖不慎触碰电线,何某被电击身亡。

  除了禁止生火和钓鱼,焚烧物品、搭建棚屋、向电线扔杂物和射击也在禁止之列。违反规定的,将由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意见稿》还禁止非法出售和收购电力设施器材,包括配电柜、开关柜、高压柜、控制箱、电容补偿柜等。

  《意见稿》的附件阐释了政策出台原因。据统计,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由于野蛮施工、违章建筑、盗窃电力设施、  树障、飘挂物等外力破坏已造成全市电网跳闸高达295次,平均每3至4天就发生一次,每年电量损失约960兆瓦时。

  据预计,东莞今年将新增负荷150万千瓦时(同比增长  10%),整个“十三五”期间东莞将新增110千伏及以上的线路1156公里,变电容量为1389.5万千伏安。

  目前,《意见稿》正处于公示期,市民可以在10月8日前向法制局提交书面建议,也可发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