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就学籍管理规定文件修改问计于学生

09.01.2015  16:33

按照1月6日校长办公会要求,教务处于1月7日下午在行政楼四楼会议室召开修改《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征求意见学生座谈会,问计于学生。座谈会由副处长张光亚主持,教务处有关人员及各学院学生代表近30人参加。

张光亚在介绍了修改《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条款的背景后,从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第二专业更名、学业警告统计时间、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学生处分的解除等方面对修改条款做了详细说明。学生代表踊跃发言,对相关条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张光亚及李毅科长向同学们作了解释和回应,并承诺教务处会认真对待同学们的意见、建议。

本次学籍管理文件修改是遵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教体艺[2014]4号)、《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83号)等文件精神及校长办公会议纪要要求,对学校学籍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引领学生学会自律学习、主动学习,为树立良好的学风和校风提供制度保障。


 




(新闻主编:翁江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