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世界知名大学助教可认定C类人才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庄瑞玉)“孔雀计划”将实施新的认定标准。记者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2014年修订)》经市政府同意已于8月4日发布,自2014年9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将C类人才的认定条件大幅增加至15项,例如,世界知名大学毕业的博士来深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即可认定为C类人才。
3年来认定616名“孔雀”人才
根据2011年4月深圳市委市政府颁布实施的《关于实施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孔雀计划”的意见》及高层次人才确认办法、认定标准、享受特定待遇的若干规定、创新创业专项资助办法、团队评审办法等5个配套文件,海外高层次人才主要是指具备较高专业素养和丰富的海外工作经验,掌握先进科学技术、熟悉国际市场运作的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根据不同领域海外人才的构成与特点,划分为A、B、C三类。纳入“孔雀计划”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享受80万至150万元的奖励补贴,并享受居留和出入境、落户、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保险等方面的待遇。对于引进的世界一流团队给予最高8000万元的专项资助,并在创业启动、项目研发、政策配套、成果转化等方面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
据市人社局统计,截至2014年7月,我市共认定海外高层次人才616名,其中2011年61人、2012年123人、2013年270人,今年上半年认定162人,历年来均呈倍增趋势。
C类人才认定范围扩大
现行标准中C类人才的认定条件只有5项。“现行C类人才的认定条件领域明显偏窄,门槛设置偏高,如要求申请人须担任世界知名大学副教授等。”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根据调查,C类人才的认定对象皆为40岁以下的留学回国人员,其正处于创新创业的黄金时期,只要有优良的人才环境,他们中会有人在深圳成长起来、做出一番事业,对我市的贡献可能超过一些现已功成名就的A、B类海外人才。因此,对C类人才的引进应舍得投入、广为延揽。
因此,新标准将C类人才的认定条件大幅增加至15项,例如世界知名大学的博士来深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即可认定为C类人才;同时适当降低认定门槛,如将“世界知名大学的副教授”调整为“助理教授”。
一流乐团首席指挥可认定B类人才
新认定标准进一步加强了对高新技术企业、世界知名企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扶持力度,如世界500强企业的二级公司或地区总部的总经理、技术研发负责人可认定为B类人才,拥有国际发明专利的国家级或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董事长、总经理、首席技术专家可认定为C类人才。
同时,一些新的认定条件被采纳,如中组部“千人计划”新增加的“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的入选者可认定为A类人才,担任过大陆或港澳一流乐团首席指挥、艺术总监、首席演奏员的可认定为B类人才,获得过国际著名设计iF奖、红点奖的可认定为C类人才等等。
适当降低部分认定门槛
新标准还适当降低了部分认定门槛。“现行标准部分认定条款门槛过高,一项A类人才认定条件要求申请人创办企业年销售额5亿元以上,所以至今无人据此申报。”该负责人介绍,新标准适当降低,将拥有国际发明专利的海外人才创办企业的年销售额调整为1亿元(可认定为A类)、5000万元(可认定为B类)、1000万元(可认定为C类)。
此外,由于现行标准中的个别条款如在维也纳金色大厅举办个人专场演出等已不足以判断人才的实际水平,新标准取消了这一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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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高层次专业人才学术研修津贴实施办法”近期出炉
国际会议作学术报告可获津贴2万元
深圳特区报讯 (记者 庄瑞玉 通讯员 龚婷)深圳新“高层次专业人才学术研修津贴实施办法”将于近期出炉。记者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鼓励我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多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发声”,新办法提高了津贴的奖励标准,参加国际会议作口头学术报告的,可获津贴2万元。
记者了解到,新办法将奖励的重点目标人群放在了在国际学术性会议上作报告的高层次专业人才。津贴按照分类补贴、重点补贴原则,根据会议类型和参会类型,执行不同标准:参加国际会议并作口头学术报告的,津贴2万元;收录论文的,津贴1万元。参加国家级学术会议并作口头学术报告的,津贴1万元;收录论文的,津贴0.5万元。
新办法简化了申报审批程序。取消了学术研修津贴主管部门审核程序,减掉了原参加学术研修活动的前置审核,改为事后申报,克服了原办法申报时段难把握和程序繁琐等不足。同时进一步缩短了审核时限,将原10个工作日减少为5个工作日,特别情况可延长工作日从20个工作日减为10个工作日,提高了运转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