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中山大学等单位Ⅱ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告

18.04.2016  15:21

粤继医教〔2016〕3号

中山大学、省医学会、省医师协会、省预防医学会、省医院协会、省护理学会、省药学会及省健康管理学会:
      根据《关于同意省预防医学会、省医院协会、省健康管理学会举办Ⅱ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函》(粤继医教〔2015〕2号),现公布2016年中山大学等单位Ⅱ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31项,具体项目可在省卫生计生委网站( www.gdwst.gov.cn )查询(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加强本单位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管理,坚持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公益性,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举办单位的管理和项目举办过程的监管,严格遵照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学时和所授学分等内容,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通报、取消Ⅱ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资格等。
      二、请你单位主动接受项目举办地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监管,在项目举办2周前将项目编号、办班通知、日程安排等相关资料报送举办地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并于2016年12月20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包括项目举办情况、工作总结、监管措施、建议等)报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项目举办应采用IC卡实时登记,学分数据由项目主办单位在项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上传到“省科教管理平台”,逾期上传无效。

      附件: 2016年中山大学等单位Ⅱ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