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6类户籍困难人员可享两节补贴
《关于进一步完善低收入群体临时价格补贴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的通知》正式印发
制图/杨智宏
东莞时间网讯 本月起,包括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在内的六类本市户籍困难人员,除享受临时价格补贴外,还将在元旦、春节享受到价格补贴。日前,由市府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低收入群体临时价格补贴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的通知》规定,将“粮食价格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10%”新增为联动机制的启动条件。
固定发放元旦春节价格补贴
《通知》要求,联动机制的补助标准与价格上涨水平相适应。当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消费价格指数持续出现较大幅度上涨、困难群众生活支出明显增加时,联动机制要迅速响应,及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此次修订联动机制,在原临时发放方式基础上,还增加固定发放元旦春节价格补贴的方式,按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于次年1月份发放一个月的价格补贴。
临时价格补贴和元旦春节价格补贴的资金均从市价格调节基金中列支,在市价格调节基金不敷使用时,在市财政预算资金中统筹安排。
此外,新修订的机制增加“粮食价格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10%”为联动机制启动条件。
每年至少检查1次防弄虚作假
记者还了解到,六个部门将分工负责建立和启动联动机制涉及的工作,包括市价格主管部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国家统计局东莞调查队、市残疾人联合会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联动机制启动后,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开展核定补贴对象、落实有关资金等相关工作,确保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同时,市民政局将定期或不定期会同市财政局、市价格主管部门、市监察局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弄虚作假及贪污、挪用、截留补贴款等违纪违法行为,监督检查次数每年不少于1次。
此外,有关部门将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政策、措施及市场监测情况,正确引导市场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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