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小作坊“负面清单”出炉 32类食品被禁止在小作坊生产

26.08.2016  08:39

食品小作坊“负面清单”出炉

32类食品

被禁止在小作坊生产

东莞时间网讯 (记者 黄观平)根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规定,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东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目录》(下简称“《禁止目录》”),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已向社会公布。目前,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依法启动开展《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发放工作。

禁止目录》内食品小作坊不予发放《登记证

昨日起,凡《禁止目录》范围外允许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的食品小作坊,均可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登记证》;生产加工《禁止目录》内食品品种的食品小作坊,不予发放《登记证》。为方便食品小作坊办理《登记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授权相关镇(街道、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受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申请材料。其中麻涌、中堂、道滘、望牛墩、洪梅五镇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水乡分局受理,其余镇(街道、园区)由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受理。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照《条例》和《登记管理办法》制定了《东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办事指南》,明确了食品小作坊登记工作的办理程序及申请条件、材料要求等规定。详情可登录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fda.dg.gov.cn/)网上办事/办事指南栏,或咨询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

32类食品被禁止在小作坊生产

记者浏览《禁止目录》发现,32类食品被禁止在小作坊生产,具体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等。对此,市食药监局也给出了禁止生产的具体理由。多数食品被列入目录主要是因为行业标准高,小作坊不具备基本安全保障,生产设施、设备简陋落后,生产工艺流程缺乏规范,生产过程可控性差,小作坊普遍没有配备基本的检验设备,不具备自检能力,无法开展原料进厂、产品出厂检验等工作,是高风险产品。

比如食用油,可能存在地沟油以及致病菌超标等情况,而碳酸饮料、冰淇淋等食品则是因为生产、存储门槛高,一般小作坊难以控制质量。此外,如 保健 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则是因为已经列入省的小作坊禁止目录,从而被直接打入了“黑名单”。

不过,根据本地食品加工的实际情况,对东莞传统特色食品以及消费量比较大的食品,《禁止目录》适当放宽了条件。目录上也特别标注了一些具有东莞特色的食品种类依然允许这些小作坊生产加工。比如粮食加工品中的传统手工面条、濑粉、河粉等也被认为有传统特色而被允许小作坊生产加工。而天然晒干的鱼干等由于工艺比较简单,市民有传统消费习惯,也被允许生产。

此外,虽然发酵性豆制品和其他类豆制品对生产环境、生产过程控制要求很高,但并未禁止豆腐(含油炸豆腐)、腐竹在小作坊生产,市食药监局称,这是因为市民对豆腐、腐竹等有较大的消费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