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办对我省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粉尘防爆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25.08.2015  19:39

国务院安委办对我省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粉尘防爆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5〕16号)精神,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尚文启副司长为组长的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专项督导检查第九督查组一行5人(以下简称国家督查组),于2015年8月17日至21日对我省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粉尘防爆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国家督查组先后听取了省安委会及广州、深圳、佛山市安委会的工作汇报,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黄晗会见了国家督查组。在广州市督查期间,广州市市长陈建华会见了国家督查组。

国家督查组先后督查了广州、深圳、佛山3个市及广州市天河区、经济开发区、黄埔区和佛山市南海区、深圳市宝安区等5个区,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现场检查了8家企业,查阅了有关管理台账,并向省安委办及广州、深圳、佛山市安委会反馈了督查意见和要求。

国家督查组认为,广东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对我省开展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粉尘爆炸防范及安全生产治理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一是抓好部署和落实。近一年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的部署和国务院安委办相关工作要求,狠抓落实,以省安委办名义出台了相关制度和方案,从2015年开始组织开展为期2年的涉粉尘防爆专项治理,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粉尘爆炸防范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二是扎实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今年1-7月,全省开展涉粉尘专项督查派出督查执法人员16000多人次,执法检查涉粉尘爆炸危险企业3250多家,发现隐患16768个,下达整改指令书8623多份,停产停业整改企业58家。三是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少涉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加强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落实,依据粉尘防爆、建筑设计防火、防雷等标准规范等要求,加强了作业场所的厂房设计、通风除尘、电气配备、防火防潮、防雷防爆防静电等方面整改、整治。四是初步形成齐抓共管机制。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级安全监管、公安消防、农业、文化、规划、住建、气象、质监、工商、国资、食药监等部门积极履职,加强了安全监管监察。五是取得一些可供借鉴的经验和做法。如:广州市在昆山“8·2”事故发生后,对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采取“一级戒备”,对违法行为采取上限处罚;深圳市相关部分通过编制指引、明确检查内容、自查自改、系统管理的“四步走”方式,建立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监管工作长效机制;佛山市着力推行“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政策宣讲、互联网+安全生产、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指引”三大行动计划,采用现代互联网信息技术技术监管涉粉尘防爆企业。

国家督查组认为我省涉粉尘防爆企业数量大、粉尘种类多,普遍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粉尘防爆隐患和问题比较突出,涉粉尘爆炸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监管工作任重道远,要求我省落实好国务院安委办明电14号、安委办明电16号相关要求,高度重视涉粉尘爆炸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举一反三,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督促、检查企业落实整改、整治措施,着眼于建立长效安全监管机制,坚决防范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安全监管二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