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千粉面钱“再过几天”拖到今 律师:调解不成可报案

14.05.2015  14:00

  梅州网讯  (记者张爱飞)近日,梅城江北做生意的傅先生向本报“民生一线”反映称,他在2014年初至2014年6月曾为一补习学校承包食堂的饶某提供粉面、大米等材料,一共6300多元的货款尚未结清。期间,傅先生曾多次与饶某交涉要求付清货款,但至今已近一年仍未收到货款。

  据了解,傅先生在江北东厢市场旁开了一间店面,经营粉面加工生意。2010年,因朋友介绍认识了在一补习学校承包食堂的饶某,并为其提供粉面大米等材料。傅先生告诉记者,一直以来饶某都没拖欠过货款,然而,去年6月补习学校停办后,对于当年年初至6月近6300多元的货款,饶某就一直拖欠未还。傅先生无奈地告诉记者,他曾多次致电饶某询问货款之事,但对方一直说“再过几天”。后来,傅先生直接到饶某家里找他,却未见其人。去年底,傅先生多次给饶某打电话,对方知道是傅先生就直接挂断。为此,记者致电饶某并将傅先生所说之事向其核实,饶某却答复:“没有这回事。”对此,傅先生很是气愤,他表示送货的时间、货物种类、价格等都有详细清单。

  就傅先生的这一遭遇,记者咨询了本报法律顾问刘中强律师。刘中强律师建议,傅先生可先向经营所在地司法所(金山司法所)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傅先生可提供相关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有相关证据能证明这笔交易,对方又不承认,这就涉及到诈骗,应向公安机关报案。”刘中强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