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分片举办粤东西北地区社会救助政策培训班

28.05.2015  21:06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认真学习国家、省有关社会救助工作的新政策、新要求,全力推进依法救助,5月13日至21日,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与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指导中心在河源、汕头、阳江市分4期举办了粤东西北地区社会救助政策培训班,强化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依法救助意识,提高业务水平,确保政策落地见效。这次期培训班参加人员为市、县(区)、镇(街道)负责社会救助工作的相关人员,约有1600人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的内容,一是系统学习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及认定暂行办法》、《广东省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广东省临时救助暂行办法》、《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等重要政策法规和文件,以及医疗救助费“一站式”结算、“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窗口服务、核对系统使用、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和敬老院管理等。二是由社会救助处有关同志就基层社会救助遇到的具有代表性、突出性的问题进行了政策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