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力推短期资助计划引进急缺海外专才

14.04.2016  15:49

    从今年起,广东将每年面向全球择优资助一批急需紧缺的海外专家短期来粤工作!记者从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战略部署,更加积极主动地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我省已出台《“珠江人才计划”海外专家来粤短期工作资助计划(试行)》(以下简称“短期资助计划”)。

     主要引进三大类急缺海外专才

    据短期资助计划,每年面向全球择优资助一批急需紧缺的海外专家短期来粤工作,与“珠江人才计划”长期引才项目相互衔接、相互补充。

    据了解,引进海外专家分3个类别:第一类专家为发达国家(地区)院士或诺贝尔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第二类专家为国(境)外知名大学终身教授、教授或知名企业的研究员、高级管理人员级别的专家;第三类专家为我省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各类企业及新型研发机构等引进的其他急需紧缺海外高层次人才。但是,已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短期项目的专家不列入本计划。

    据短期资助计划,申报单位为在我省依法注册(截止申报之日前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或内资企业及中方控股的合资企业。申报单位需与海外专家签订工作合同(协议)。海外专家须完成当年合同(协议)内容并取得预期成效。引进第三类专家的单位,支付海外专家的年薪需达80万元或月薪6.7万元以上。

     每年在粤累计工作不少于30天

    根据该计划的要求,海外专家要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每年在粤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0天;通过开展项目合作、技术指导、联合技术攻关、担任咨询顾问、协同创新等方式来粤短期工作,帮助提升核心技术及产品的自主创新水平,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但是,来粤讲学、访问学者除外。

    该计划还要求海外专家应满足下列九大条件之一:在海外承担过重大技术创新项目,拥有国际领先水平的自主知识产权;掌握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或能解决产品生产工艺难题;拥有广阔市场开发前景的自主创新产品;主持或主导制定本产业(行业)的国际、国家标准,并成功实施;主持过发达国家重大科研项目;近5年在本专业(学科)国外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论著;获得国外重要科技奖项或发明专利;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其学术研究对我省高水平大学建设起重要促进作用。

     最高给予25万元资助

    据短期资助计划,由用人单位先行支付引进海外专家相关费用,再按程序申请经费资助。资助经费用于补助单位聘请海外专家所支付的薪酬。

    资助的具体标准为:

    引进第一类专家来粤工作30-60天的,按照单位实际支出的薪酬,给予最高不超过25万元的资助;工作61天以上的,最高不超过40万元。

    引进第二类专家来粤工作30-60天的,按照单位实际支出的薪酬,给予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资助;工作61天以上的,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引进第三类专家来粤工作30-60天的,按照单位实际支出的薪酬,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资助;工作61天以上的,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对粤东西北地区单位聘请符合条件的海外专家,最高资助按上述标准上浮20%。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可参照本计划提供相应的资助。

     每年1月起申报

    据短期计划,每年1月份,由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级以上市人社(外专)部门申报,由地级以上市人社(外专)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后报省外国专家局;在广州的中央驻粤及省属企事业单位直接向省外国专家局申报。

    省外国专家局将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遴选出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予以认定,提出拟资助名单和资助额度,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拟资助名单及资助额度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外国专家局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由省财政拨付上一年度资助经费。(记者/周志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