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去年超额完成减排任务

20.05.2015  11:01

  我省“十二五”节能减排进入收官阶段,各地年度减排考核成绩也备受关注。笔者19日从省环保厅获悉,省政府近日公布了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结果,21个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其中,深圳、广州、顺德、中山等16市(区)评为优秀,清远、云浮评为良好,潮州、汕尾、揭阳、汕头等4市评为合格。

  经环境保护部核定,2014年我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13年下降3.65%(目标3.0%)、3.79%(目标3.5%)、4.17%(目标4.0%)和6.82%(目标5.0%),4项指标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考核优秀地区将优先支持

  列入污染减排考核的主要污染物是指国家确定实施总量控制的4种污染物,即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

  据《广东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规定,对考核评为优秀的地区予以通报表彰,将优先加大对该地区污染减排工作和环保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年度考核评为不合格的地区,省政府将委托省环保厅约谈地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并暂停安排该地区下一年度的省级减排专项资金。

  2014年度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结果为:深圳、广州、顺德、中山、东莞、湛江、珠海、惠州、佛山、梅州、茂名、江门、河源、阳江、肇庆、韶关评为优秀。清远、云浮评为良好。潮州、汕尾、揭阳、汕头评为合格。

  深圳连续两年排名第一,广州从2013年的排名第十升至第二。潮州、汕尾排名有所下降,考核结果也是合格,揭阳、汕头连续两年被评为合格。

   4项减排指标均超额完成

  据介绍,截至2014年底,我省4项主要污染物分别完成国家下达我省“十二五”减排目标的113.1%、86.3%、87.8%和89.7%,其中化学需氧量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减排目标,其他3项主要污染物减排也超过“十二五”时间进度要求。

  各领域减排工作均取得积极进展。2014年,全省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100万吨以上,完成2703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在淘汰落后产能上,2014年,全省共淘汰炼钢250万吨、铜冶炼1.5万吨、水泥443万吨、造纸21万吨、制革60万标张、印染17504万米、燃煤工业锅炉1540台,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汽车减排上,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年度目标任务。2014年10月1日起,全省全面供应国Ⅴ排放标准车用汽油,油品质量大幅提升。

   今年力推减排重点工程建设

  2015年是“十二五”节能减排的收官之年。省环保厅表示,我省将以新环保法实施为契机,坚定不移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完成“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

  重点推进以下几方面工作:首先是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排放。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认真落实火电、水泥、工业锅炉、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新排放标准。制订纺织印染行业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对汾江河、淡水河、石马河、练江等水污染负荷严重的河流,加快制订并分阶段实施严格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此外,强力推进减排重点工程建设。加快实施2015年国家减排责任书项目,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稳步推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重点推进工业锅炉治理,大力推进建筑陶瓷窑炉、浮法玻璃生产企业改用清洁能源并强化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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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三角区域空气持续改善

  记者19日从省环保厅获悉,粤港澳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监测网络发布2014年监测结果报告,报告反映珠江三角洲地区去年的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报告显示,2014年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的年均值较2013年分别录得11%、8%和11%的减幅。与监测网络于2006年启动时相比,2014年录得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及可吸入颗粒物的年均值分别下降66%、20%和24%,呈现明显下降趋势。

  报告分析,区内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显示两地近年推行的减排措施已取得成效。然而,同期监测网络录得的臭氧浓度的年平均值则上升了19%,上升趋势反映区内的光化学污染仍待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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