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南粤大学生语言艺术节”拟承办学校名单公示

10.05.2017  13:48

根据省教育厅、省语委《关于申报承办“2017南粤大学生语言艺术节”的通知》(粤教语〔2017〕5号)精神,经申报、形式审查和专家现场考察、评议评审,拟确定华南师范大学为“2017南粤大学生语言艺术节”承办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5月9日至15日(7天)。公示期内,如对承办学校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文跃

电话:020-37627905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811房

 

广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