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安监〔2015〕34号)

17.03.2015  20:28

粤安监〔2015〕34号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2015年全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安全监管局:

现将《2015年全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并结合实际,统筹做好本地区安全监管干部业务培训工作。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13日

 

 

 

 

 

 

 

2015年全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印发〈2014—2018年广东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精神,结合我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2015年全省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共广东省委《2014—2018年广东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关于2014—2017年安全监管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工作实际情况,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大规模培训和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全面提升各级干部“依法治安”的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正规化、专业化的安全监管队伍。

二、培训工作安排

(一)主体班次培训

1. 市、县(市、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培训班 1 期。 时间为6月中下旬。培训对象为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培训主要内容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安,《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岗双责”等。

2. 中央驻粤、省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班 1 期。 时间为6月下旬。培训对象为中央驻粤、省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主要内容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等。

3. 市、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局长培训班 1 期。 时间为7月上旬。培训对象为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局长。培训主要内容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相关知识等。

4. 市、县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培训班 3 5 期。 时间为7月中下旬至9月下旬。培训对象为全省各市(顺德区)局安全监管人员及县(市、区)局负责人。培训主要内容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相关知识等。

5. 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主要负责人培训班 3 期。 时间为7月中下旬,培训对象为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培训主要内容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岗双责”,安全生产检查巡查相关知识等。

(二)其他安全监管业务培训。

1. 省局举办 广东安监讲座 视频培训。 全年计划举办10期,重点内容是相关安全生产监管业务知识,提升依法治安能力和水平。培训对象为全省安全监管系统安全监管监察人员。

2. 省局举办安全工程专业技术高、中级评委会入库评委培训班 1 期。 培训对象为省安全工程专业技术高、中级评委会入库评委,培训主要内容是国家、省有关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文件、规定和标准条件。

3. 各市及顺德区局举办安全监管业务培训班。 此项培训工作由各市及顺德区局列入本地的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要求在6月下旬至9月下旬举办,培训对象为各县(区、市)安全监管人员及乡镇(街道)安全监管人员。

三、保障措施

(一)分工负责。 省局人事处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处室具体承办。各培训班次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相应班次的学员选派工作,按各期培训班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将参训学员名单报名回执(含word电子版)(见附件3)及时报送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联系人:余光霞、林振中,联系电话:020—83135703、83135704,传真:020—83135708,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经费保障。 省局举办的各类培训班次经费已列入局2015年度安全生产培训专项资金计划;各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安全监管局要结合属地实际,统筹安排好2015年本地区培训工作,将本地区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经费列入2015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预算予以保障;各乡镇(街道)安监站(所)负责人及工作骨干的培训必须纳入培训计划,并抓好落实。

(三)有关要求。 一是 认真落实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加强干部培训学员管理的若干规定》和省财政厅等3个部门《关于印发〈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培训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专项经费有关招标、报备和审批手续; 二是 各级要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制定本地2015年度安全培训工作方案,目标明确、分类实施、措施得力、务求实效; 三是 强化调查研究,对各类监管人员培训需求进行评估,探索聘请社会优秀教师、企业安全培训机构人员为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授课,讲求实用和可操作性。

 

附件:1.2015年度全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计划表

          2.2015年度各培训班次名额分配表

          3.培训班次报名回执     

 

附件: 粤安监〔2015〕34号 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附件1.doc

附件: 粤安监〔2015〕34号 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附件2.doc

附件: 粤安监〔2015〕34号 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附件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