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放宽对社会办医限制

16.06.2016  09:42

  笔者15日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广东省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明确将采取全面放宽对社会办医的限制、简化社会办医行政审批手续、推进医师多点执业等措施,消除阻碍社会办医疗机构发展的政策障碍,以实现2018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诊疗服务量占总量30%左右的目标。

  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认为,《方案》的突破包括三方面:一是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全面清理、取消各种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明确并缩短审批时限,简化审批流程,精简申请材料。二是下放审批权限,除涉境外(含港澳台)资本等省管权限的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按规定保留在省级卫生计生(中医药)部门外,其他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均实行属地化审批管理。三是取消逐级申请、逐级审批,申请人直接向审批机关提交申请。

  《方案》明确推进医师多点执业。推进医务人员从“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允许医师在符合条件的药店按规定开办诊所。鼓励兼职执业医师开办诊所、中医馆、中医坐堂医诊所,鼓励兼职执业护士开办护理机构。鼓励成立医生集团等医疗人力资源管理机构。医务人员在学术地位、职称晋升、业务培训等方面不受多点执业影响。

  《方案》提出,在明确权责关系的前提下,允许公立医院通过品牌特许、购买服务等模式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医,以及通过整体改制等方式盘活富余医疗资源;允许公立医院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或医联体等形式与社会力量开展合作。鼓励具备医疗管理经验的社会力量探索通过医院管理集团等形式,参与公立医疗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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