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桂检验检疫局签署合作备忘录
广东新闻网广州5月27日电 (郭军 陈滟)记者27日从广东检验检疫局获悉,该局近日与广西检验检疫局在广州签署了《关于加强区域协作促进通关便利化合作备忘录》。根据《合作备忘录》,双方将联合推行和实施跨检区直通放行制度。
近年来,随着交通日益发达,两广间交流更加频繁。据了解,广西检验检疫局辖区通过广东检验检疫局辖区口岸出口的货物占到该区外贸的32%,广东检验检疫局辖区通过广西检验检疫局口岸入境的货物也占到了进口量的10%左右。在当前国家全面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和中国东盟经济圈迅速发展的新形势下,该《合作备忘录》的签署和落实,将进一步贯彻落实质检总局检验检疫区域一体化总体部署,加强两广检验检疫区域通关协作,对共建便捷高效的区域大通关环境,提升国际贸易便利化和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根据《合作备忘录》,双方将联合推行和实施跨检区直通放行制度。对于符合条件的出境货物,采取“产地检验检疫出单、口岸直接放行”的出口直通放行通关模式。在风险评估基础上,对实施出口直通放行的货物建立负面清单机制。由广东检验检疫局、广西检验检疫局根据质检总局相关管理要求,共同协商明确“出口直通放行实施监管货物负面清单”,定期调整发布;共同推动检验检疫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机制建设。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加快监管布控信息互通。合理调配口岸内地资源配置,探索建立两广检验检疫违法违规行为的协同处理机制,共同维护良好的进出口贸易秩序,实现检验检疫监管前推后移,提升通关效率。
广东检验检疫局、广西检验检疫局充分发挥沿海、沿边通关协作机制,着重建立信息互通、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合作机制,搭建跨区域的“通报、通检、通放”一体化检验检疫监管新模式,不断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共同推动珠江—西江经济带、环北部湾区建设。新模式实施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和货物经产地检验检疫合格后,可直接凭通关单在各口岸通关,预计全年可惠及两地上千家企业,节省各类费用数百万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