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水污染防治考核办法年内出台

01.03.2016  16:59

  正值“十二五”收官、“十三五”开局之际,广东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有何成效与最新部署?笔者从2月29日召开的全省环保局长会议上了解到,广东在“十二五”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持续迈向中高端水平的情况下,坚决向污染宣战,全省环境质量稳中趋好,全面超额完成“十二五”国家减排目标,单位GDP排污强度下降近50%,珠三角地区PM2.5和全省PM10平均浓度提前两年达到国家考核目标。

 

  省环保厅透露,“十三五”期间,我省环保工作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当好绿色发展排头兵。2018年PM2.5达标天数比例要达到95%,地表水质达标率要达到90%,并争取到2020年基本消除黑臭水体。今年将加快推进珠三角区域战略环评编制工作,开展重点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负面清单管理试点”以及多项环评改革;将全面实施国家“水十条”和《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出台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考核办法。

 

  去年灰霾天数降至近21年来最少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全省环境质量稳中趋好。”省环保厅厅长鲁修禄介绍,“十二五”期间,广东全面超额完成国家污染减排、大气和重金属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考核任务。

 

  去年来,“南粤蓝”频频刷爆微信朋友圈,全国每月十佳空气质量城市,广东经常占据半壁江山。“十二五”期间,全省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收获群众“点赞”。数据显示,去年珠三角地区PM2.5和全省PM10平均浓度分别比2013年基数下降25.5%和13.6%,提前两年达到国家空气质量改善考核目标要求。2015年,全省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灰霾天数降至近21年来最少,空气质量指数(AQI)提高到91.1%,PM2.5和PM10年均浓度下降到34微克/立方米和51微克/立方米。

 

  此外,水环境综合整治强力推进。全省主要江河水质总体良好,城市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稳定100%达标,水质优良率和水质达标率大幅提升了6.5和12.2个百分点。重点河流整治成效初显,龙岗河西湖村、坪山河上垟、观澜河企坪断面综合污染指数分别下降了54.1%、74.2%、77.1%。

 

  会议还首次透露了我省重金属排放的变化情况。全省铅、汞、镉、铬、砷排放量分别较2007年减少28.2%、20.4%、22.2%、17.9%和28.5%,7个重点防控区已有5个实现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07年减少15%的目标,非重点防控区全部实现了2015年排放量不超过2007年的目标。

 

  争取到2020年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全省环境质量虽然有所改善,但与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相比,短板仍然比较突出。”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指出,2018年我省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地表水质达标率要达到90%,而2015年仅为85.8%;PM2.5达标天数比例要达到95%,虽然2015年达到95.6%,但随着气象条件的变化,空气质量稳定达标难度较大。此外,环境执法监督力量薄弱,“小马拉大车”现象普遍存在。

 

  对此,省环保厅介绍,今年我省将以VOC(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治理为重点,确保全省空气环境质量持续稳定达标。此外,以优良水体保护和重污染流域综合治理为重点,提升全省水环境质量。

 

  2015年监测数据显示,全省空气质量总体上有明显改善,但广州、佛山两市二氧化氮未达标,广州、佛山、肇庆、东莞、潮州、揭阳和顺德7市(区)PM2.5未达标,东莞、潮州和顺德3市(区)臭氧未达标。

 

  鲁修禄表示,要分区施策防治大气污染。“上述城市要加强对监测数据的研判,认真查找影响空气质量变化的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污染治理工作,确保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在治水方面,今年广东将继续大力推进广佛跨界河流、淡水河、石马河、茅洲河、练江、小东江等6条重污染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省环保厅要求有关地市要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污染治理力度。而城区黑臭水体治理是国家“水十条”的重点内容,对此,广东将务实推进城区黑臭水体环境综合整治,省环保厅要求各地环保部门主动加强与建设、水务等部门协作,积极推动黑臭河涌污染整治,争取实现到2020年基本消除黑臭水体的目标,将水环境整治成果转化为我省资源优势。

 

  推进环评“瘦身”试点负面清单管理

 

  笔者从会上了解到,今年将加快推进珠三角区域战略环评编制工作,加强规划环评对项目环评的指导、约束和联动,开展重点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负面清单管理试点”,同步推进试点园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改革。与此同时,大力推进环评“瘦身”工作,积极推进部分审批项目改为环评登记表备案制度试点。创新“三同时”管理,推行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引入第三方进行过程监管,探索环保“三同时”验收备案制,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证制度等。

 

  去年10月,环保部召开会议并启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地区战略环境评价项目。“珠三角区域战略环评和重点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负面清单管理试点’这两项工作,主要是由环保部牵头,省环保部门将积极配合,并争取我省更多地方纳入试点。目前,环保部华南环科所正推进相关工作。”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

 

  此外,今年广东将继续大力推进环保地方立法。省环保厅介绍,在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去年已启动立法的《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今年我省还将印发实施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在土壤和重金属污染治理上,我省今年将加快建立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立完善土壤环境监测制度,并按照国家部署启动全省土壤环境污染状况加密调查。

 

  ■今年环保热点聚焦

 

  监管??推进省以下监测监察执法垂管

 

  “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将按照国家和省里的部署,平稳、有序地推进。”省环保厅介绍。同时,按照国家推进环境监测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珠三角地区上半年要率先完成县级空气质量监测点位联网,年底前要完成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联网。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十三五”开局之年,广东将建立相应的环保督察工作机制,对全省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处理突出环境问题、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等有关情况开展巡视督察。

 

  治气??船舶排放新纳入控制排放领域

 

  我省今年起将全面推进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VOCs和氮氧化物作为PM2.5和臭氧的重要元凶,珠三角和粤东地区将重点对其协同控制,以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粤西、粤北地区则加大对建材行业、燃煤锅炉和生物质锅炉的整治力度,加强城市和农村烟粉尘控制,确保空气质量稳定达标。交通源减排方面,除了机动车之外,船舶污染亦首次纳入系统控制排放的领域。

 

  治水??编制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今年,我省将全面实施国家“水十条”和《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组织修订《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分解年度目标任务,编制《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出台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考核办法,部署新一轮治水行动。

 

  着眼于水系,继续抓好“四河”、“两河”、潼湖流域和新丰江、鹤地、高州、长湖水库等重点流域、水库整治,配合省住建部门加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和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建立基础环境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推进东江流域国家国土江河综合整治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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