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粤港确定90项重点工作

19.03.2015  11:04

  3月18日,省政府网站公布了《关于印发实施〈粤港合作框架协议〉2015年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记者了解到,《实施〈粤港合作框架协议〉2015年重点工作》中明确了90项重点工作任务,分别涵盖了跨界基础设施、青年合作交流、现代服务业、制造业及科技创新、国际化营商环境、优质生活圈、教育与人才、重点合作区域等8个方面。

  其中,青年工作继续成为粤港合作的重点。今年将新增约1500名香港青年到广东省实习名额,并鼓励两地青年合作组成青年志愿服务队,促进两地青年交流。香港还将设立“青年发展基金”,支持香港青年充分利用内地(包括广东省)资源和商机创业。

  在3月11日举行的粤港合作第二十次工作会议上,广东省副省长招玉芳和香港特区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共同签署了《实施〈粤港合作框架协议〉2015年重点工作》。

  广深港客运专线深圳北至粤港界段今年底建成

  跨界基础设施方面,《通知》透露,全力推进港珠澳大桥各项工程建设,按计划完成大桥通行政策研究。同时,推进广深港客运专线深圳北至粤港界段(福田站及相关工程)建设,按计划2015年底前建成,香港段预计2017年底完成。

  此外,加快深圳东部过境高速公路建设,确保2018年建成。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提出,支持内地与港澳运营商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制订优惠电讯资费方案,降低漫游资费。

  新增1500名香港青年到粤实习名额

  此前,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在2015年施政报告中宣布,香港将投入3亿港元成立“青年发展基金”,以资金配对形式,支持非政府机构协助青年人创业。记者发现,这一项也列入了今年的粤港合作重点工作中。

  《通知》提出,香港设立的“青年发展基金”,将特别支持有意创业的香港青年充分利用内地(包括广东省)资源和商机。

  为加强粤港两地青年交流实习合作,重点工作任务中还明确将新增约1500名香港青年到广东省实习名额,优化及扩大各项内地交流和实习计划,让更多香港青年循不同方式到内地交流和实习。同时,增加香港青年参与义务工作的机会。鼓励两地青年合作组成青年志愿服务队,前往广东各地开展不同范畴的义工服务,包括支教助学、文化推广、科技支农、医疗服务等,促进两地青年交流。

  尽快完成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第一期建设工程教育合作也是粤港合作的重点领域。在今年的重点工作任务中,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项目名列其中,要求尽快完成第一期建设工程,支持提供本科生教育及开展学术研究。

  同时,继续做好广东高等院校及部分具备条件的高职院校多途径招收香港学生工作,扩大对港招生规模。香港积极推行“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资助有经济需要并已通过免试招生计划到内地修读学士学位课程的香港学生。

  此外,《通知》还提出支持两地中小学生深化交流、推进举办港人子弟学校和港籍学生班、加强粤港职业教育培训合作等。

  研究将前海跨境贷款政策扩展至南沙、横琴

  金融合作方面,继续支持港资银行在广东增设异地支行。支持香港银行机构通过设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等多种形式进入广东,参与广东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改革重组。

  同时,加快两地资本市场双向开放进程。推动广东企业赴港上市、发行人民币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金融机构在广东新设合资证券公司、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资期货公司、合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进一步深化两地资本市场合作。

  《通知》还特别提到,研究利用“深港通”契机,深化两地证券市场合作。此外,利用广东建设自贸园区的契机,完善粤港金融合作总体制度安排,推进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等金融合作平台适度错位发展。研究将前海现行跨境人民币贷款政策实施范围扩展至南沙、横琴,放款主体由香港银行金融机构扩展至香港、澳门金融机构。

  在前海投资的企业可适用香港法律

  专业服务合作方面,争取将粤港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试点区域从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逐步扩大到全省范围,增加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名额,放宽粤港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内地执业律师的执业限制。

  在现有合作模式上,继续推动两地在律师、公证、仲裁及调解业界的交流与合作。争取司法部支持,待国家出台《律师特许执业条例》后,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香港律师,经过特许执业制度安排,成为广东省执业律师。

  此外,允许在前海投资的企业选择香港法律作为适用法律以及选用香港作为仲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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