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通卡售价将下调 每卡不超15元本月15日起执行

13.09.2014  11:29

  12日,广东省发改委发布通知,要求将用于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和电子不停车收费的粤通卡的售价下调为每卡不超过15元,对电子标签的价格也作了调整。

  通知说,根据广东粤通卡产品由地方标准升级为国家标准后成本变化实际,粤通卡(含储值卡、记账卡)销售价格由每卡不超过25元调整为每卡不超过15元。不停车缴费电子标签销售价格(含安装、维护费用)由每台不超过250元调整为每台不超过200元。与银行联名发行的记账卡不得面向用户收取账户管理费;其他记账卡可向用户收取每年20元/卡的账户管理费。

  据悉,本次调整自2014年9月15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5年9月30日止,期满前两个月将重新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