粽子走俏朋友圈 购买需谨慎
阳江日报讯(记者/邓贤志 通讯员/洪开鹏)端午节将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节前抽检,其中抽检14批次粽子全部合格。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目前朋友圈的自制粽子受到不少市民的欢迎,市民网购粽子时需擦亮眼睛,不要购买“三无”产品,并要注意保留出售方的相关信息,以方便追溯和维权。
14批次粽子合格率100%
近日,该局组织对全市范围内的糕点生产及流通企业等进行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共抽检14批次粽子,经检验所有批次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
此次抽检检验了市区好姐妹食品店的瑶柱虾米粽、猪肉粽,家乡欢乐食品店的灰粽、咸粽以及阳西县乐乐购商城的咸肉粽、灰粽等糕点生产点及商场销售的散装粽子。此次抽检依据是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抽检项目包括酸价、过氧化值、铅、纳他霉素、甜蜜素、安赛蜜、山梨酸、苯甲酸、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二氧化硫残留量等,检验结果全部合格。
散装粽子最好现买现吃
该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市民最好在有证照的超市、商场购买预包装粽子。购买时看清外包装上的标签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食品添加剂、QS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预包装粽子,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购买散装粽子要注意储存环境是否卫生,并选购粽角端正、扎线松紧适度、粽体无外露的产品。购买时还应注意保存相关凭证。
对于真空包装类和速冻类粽子,购买后按照标签所示方式保存,并按照标示食用方法加工食用。适量购买散装粽子,最好是现买现吃,避免粽子放置过久变质,打开包装袋的粽子存放在室温下不得超过2小时。
食用前应洗净双手,冷藏或冷冻过的粽子,要彻底加热,吃剩的粽子不要反复加热,不要食用馅料已发酸、发苦或口味不正的粽子。
谨慎通过朋友圈购买粽子
端午节临近,朋友圈中一些微商也卖起了自制的粽子。但是,记者了解到,在朋友圈、微博、QQ空间等第三方平台上发布的自制粽子信息中,大部分商家除了标注产品简介外,都没有提供相关产品的标准号、配料等相关信息,更没有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上述负责人说,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从事食品销售,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个人在微信朋友圈销售食品,如果没有取得相应许可,其实是不合法的。作为消费者,应尽量前往正规门店、网点消费,最好不要通过这种渠道购买食品,建议在合法的第三方交易平台或者正规经营者的自建网站上购买。如果消费者为了方便,通过微信朋友圈渠道购买食品,要注意保留出售方的相关信息,如真实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一旦出现事故和纠纷,也方便追溯和维权。
编辑: 谢嘉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