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疾病的影响因素

24.07.2014  10:51

  日前,一位女青年到医院求诊。据家人称,其两个月来无故出现发呆少语、待人冷漠、生活懒散、无法工作的症状,男友失望分手而去。不久女青年即出现明显的精神失常。经诊断,其患有精神分裂症。家属认为是失恋导致了精神病。但经详细了解,检查出该女青年分手之前出现的各种异常表现,已经是精神障碍的早期表现,也就是说得病在前,失恋在后,失恋并不是得病的直接原因,它只是发病的诱因。

  有关医学资料表明,至少有一半左右的精神病人发病与精神因素有关。不过,并非精神刺激都会引起精神异常,精神因素与精神疾病的关系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因果关系,即精神因素是疾病的直接原因,精神刺激一旦消除,精神症状也便随之消失,临床上称为“心因性反应”。另一种是互助关系,即精神因素只是诱发了精神疾病,没有精神刺激,患者也迟早会发病,精神因素只是加速了疾病的进程,且疾病一旦发生,便循着其本身的规律发展,不再与精神刺激有明显的联系。精神刺激消除后,疾病也不会痊愈。科学家推测,生活事件引起精神疾病的生理心理机制,可能与神经介质有关,应激反应时各种神经介质分泌紊乱,这种紊乱达到一定程度,超过机体的调节能力时,就会产生心理平衡的失调,大脑功能活动紊乱,进而发生精神疾病。

  总之,当出现生活事件应急时,应采取积极的心理自我调整,放松减压,及时予以心理干预,给其安慰、劝导、鼓励,或者找心理医生咨询,使心理压力尽快消除,才能预防精神疾病的发生。

  ( 市第三人民医院 陈岳丰副主任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