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白云学院2017年“雷锋月”系列活动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大力学习、弘扬和践行雷锋精神,推动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开展,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不断巩固和扩大我校文明修身工程创建成果。结合我校学生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雷锋精神伴我行,志愿服务暖人心
二、活动地点: 学校及江高镇各村
三、活动时间: 2017年3月1日-3月31日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广东白云学院委员会
承办单位: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江高镇家庭综合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广东白云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五、活动对象: 广东白云学院全体师生、江高镇居民
六、 活动内容:
(一) “文明修身,从我做起”教育活动
1.活动内容:结合我校“守纪律、讲文明、作表率”(简称“文明修身工程”)教育活动,学校要求全体学生干部带头养成好的行为习惯,带头整理好宿舍、课室卫生,帮助学习、生活有困难的同学,共同学习、共同进步,共同创建文明宿舍、文明班级,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基础文明教育和综合素质,展现我校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2.活动时间:2017年3月
3.活动对象:全体学生干部
4.承办单位:共青团广东白云学院委员会、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二)“爱满人间,志愿服务暖人心”江高镇爱心探访活动
1.活动内容:发动我校学生志愿者通过深入社区,探访孤寡老人、空巢老人,为社区失去劳动能力的弱势群体提供政府购买的生活援助,提供亲情陪伴、感受关怀等专业服务,并推进“关爱空巢老人、关爱农民工子女、关爱残疾人”等志愿服务经常性开展,努力打造我校“社工+志愿者”的志愿服务模式。
2.活动时间:2017年3月4日、11日、18日、25日(3月份每个周六)
3.活动对象:江高镇各村委和孤寡老人、空巢老人
4.活动地点:江高镇各村
5.承办单位:广东白云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江高镇家庭综合服务中心
(三)“大手牵小手”义务支教服务活动
1.活动内容: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传承、创新和发展雷锋精神,学校拟在江高新世纪幼儿园开展“大手牵小手”义务支教服务活动,传递知识,传递爱心。
2.活动时间:2017年3月9日
3.活动对象:新世纪幼儿园
4.承办单位:广东白云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外国语学院团总支
(四)“奉献在校园,服务展专业”--学雷锋义卖和义务服务一条街活动
1.活动内容:为弘扬雷锋精神,发挥我校学生专业特长,学校拟在孔子广场开展书法义卖、DIY饰品义卖、图书募捐等义卖和电脑维修、自行车维修等服务活动。
2.活动时间:2017年3月7日-8日
3.活动对象:全校学生
4.承办单位:广东白云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书画协会等社团。
(五)“学习雷锋精神,争做时代先锋”征文比赛
1.活动内容:面向全校师生开展“学习雷锋精神,争做时代先锋”征文活动,通过寻找身边令人感动的“雷锋”人物和“雷锋”故事,从小事中品味雷锋精神,在平凡中发现奉献,引导广大学生感受雷锋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雷锋精神化为成长的动力。
2.活动时间:2017年3月16日
3.活动对象:全校师生
4.承办单位:广东白云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建筑设计学院团总支
(六)“我为学雷锋榜样点赞”微信互动活动
1.活动内容:为鼓励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并在活动中感受“榜样的力量”、学习身边榜样的精神,学工部、校团委举办“我为学雷锋榜样点赞”微信互动活动,进一步宣传、推广我校学雷锋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使雷锋精神深入人心,树立正气,优化我校校风、学风、班风。
2.活动时间:2017年3月下旬
3.活动对象:全校师生
4.承办单位:团委新媒体中心
七、活动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全过程,成为新时期雷锋精神的传播者、弘扬者,践行者和建设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提升内涵、周密安排。要以学习雷锋精神为契机,以学风建设为中心,力求务实、去娱乐化,避免走过程,把雷锋精神教育引入进课堂、寝室、校园文化建设,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机制化,形成“践行雷锋精神,争当先进模范”的生动局面。
3.注重传播,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微博、微信、QQ等网络新媒体不间断进行展示和传播,切实加大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信息流和正能量,让全校师生了解和参与志愿服务工作。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的舆论氛围。
4.挖掘典型,做好总结。要注意发现、总结活动开展过程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优秀典型,好的经验和做法,注意收集整理活动开展的图片、视频及文字资料,做好活动总结,积累经验,推动学雷锋活动深入持久、扎实有效的开展。
共青团广东白云学院委员会
2017年2月28日